123、番外-镇远侯二(1 / 1)

镇远侯(二)

夏夷不通婚。

这是流传了百年的规矩。

哪怕边关的将士们会为了排解压力,找上一些自幼生活在夏地的胡姬们睡上几宿,可并不代表着,他们会娶胡姬为妻。

在他们眼里,胡姬不过是廉价玩物罢了,一宿才要一百钱,娶一个玩物当妻子,怕是会被旁人笑掉大牙。

这种思想根深蒂固,深深刻在夏人的骨髓里。

边关将士们既贪恋着胡姬妖娆的身体,又鄙视着胡姬身上流着的肮脏的血液,他们的欲/望与厌恶赤/裸/裸,胡姬自然不会奢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嫁给夏人们为妻,过平平淡淡的日子。

胡姬们做的是皮肉生意,趁着年轻,多陪几位将军,待日后年龄大了,自己也有银钱傍身。

云儿也是这种想法。

只是阿远给她的银子多,她抱着阿远的银子数了又数,掰着手指算,自己年老之后一月要花费多少钱。

她现在年幼,与姐妹们一同被养在郡守府,吃穿不愁,比外面自己单干的胡姬要好上许多,只是郡守府不会一直养着她的,等她年龄大了,又没有将军喜欢她,她便会被赶出府去。

胡姬不同于夏人的女子。

夏人的女子不显老,三十多岁尚且风韵犹存,勾得男人走不动路。

胡姬最好看的,也就是那几年,二十岁往上,身材走样不说,皮肤也会变得很粗糙,莫说男人不喜欢了,自己瞧着菱花镜中的自己,心中也是厌恶的。

她的父亲是夏人,或许因为这个缘故,旁的胡姬十二三岁便异常丰满了,她还没有抽条长身材,前也平平,后也平平,让人提不起兴致。

这样也好,旁的胡姬到二十岁便会被撵出郡守府,她或许能多待两年,这样她能待到二十二,甚至二十三。

也就是十年以后。

阿远每月给她二两银子,一年便是二十四两,郡守府里管着她的吃喝,若再节省一些,郡守府里发下来的胭脂水粉也是能用一用的,这样算来,她一年到头也花不了多少钱,纵然身边的姐姐们过生日,她添份子,旁人知道没有将军喜欢她,也不会多要她的钱。

云儿算来算去,觉得自己一年能攒住二十二两银子,花出去的银子,其中一两买些料子给阿远裁衣服,剩下的一两她用来应酬。

姐姐们说了,夏人喜欢温柔贤淑的女子,她多给阿远做衣服,做鞋子,哪怕日后分别了,阿远也会记着她的好,到时候,遣散费都会多给她一点。

云儿这般想着,将二两银子一分为二,藏好一两后,拿着剩下的银子出了郡守府,去外面裁布料。

夏夷百年世仇,这里若出现了男的胡人,是会被人打死的,但若是胡姬,旁人除了多看几眼外,根本不会来找她的麻烦。

更何况,她的穿着,很明显是郡守府的舞姬,百姓们更不会寻她的不是。

云儿循着记忆,来到以前姐姐们带她来过的店铺。

一进店,她便相中了湛蓝色的料子,可那种料子很贵,要二十文,还有一种便宜的,两文钱便能扯上一尺。

云儿摸着料子,咬了咬牙,道:“我要这个贵的。”

阿远对她这么大方,她不能对阿远小气。

云儿买了料子,又买了棉花。

郡守府上有针线,她凑合用一用,不需要另外买。

只是她自幼修的是舞技和伺候男人的活儿,根本不懂女工,把手扎得像马蜂窝一般,才勉强做出一身衣服来。

看着七扭八拐的针脚,云儿实在没勇气拿给阿远。

云儿索性拆了重做。

从暮春三月,到院子里闹起盛夏,云儿的衣服还没有做好。

云儿再次与阿远相见,阿远瞥见她肿着的手指,漫不经心道:“有人欺负你?”

“没有。”

云儿连忙将手背在身后,说道:“我在给你做棉衣。”

阿远便笑了起来,将她背在身后的手捉了来,放在膝盖细细看着。

看了半日后,阿远道:“瞧你这手指,一定做了很多件吧?”

云儿的脸便红了起来,小声说道:“一件还没做好呢。”

阿远眉梢轻挑,笑意更深了。

“我不缺衣服穿。”

阿远吹着她的手,说道:“军中发棉衣。”

“那不一样。”

阿远的呼吸微热,烧得她的手指有些烫。

甚至连带着脸也跟着烫了起来。

“我就是想给你做件衣服。”

云儿道:“我对你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哪怕分开,你也会记住我的好。”

“而不是像那些将军们一样,睡过了我的姐姐们,明日便不记得她们的名字。”

“你得记住我的名字,咱俩认识了这么多年,情分终归不一样的。”

云儿的声音越来越小,心里也越来越没底。

云儿道:“我叫云儿,我生在云城,就是那个你们天天想打回来的云城。”

说到这,她又有些释怀。

阿远不记得她的名字也没有关系,云城对于夏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他记住云城就行啦。

反正云城跟云儿,也就差一个字而已。

盛夏季节,天气燥热,阿远握着她的手,掌心似乎出了汗。

“我不会忘记你的。”

阿远笑着说。

云儿道:“嗯,我信你。”

云儿,云城,很像的。

时间匆匆如流水,转眼又到了冬日。

云儿终于做好了一件棉衣,兴高采烈拿给阿远。

这时候的阿远又升官了,从斥候变成了小队长,手下管着好多人。

姐姐们时常打趣她,说她让她看紧点阿远,阿远再往上升,便会有将军们给阿远塞媳妇了。

阿远有了媳妇,便不会把钱全部交给她了。

她心中既盼望着阿远继续升官,又怕阿远不要她。

云儿拿着棉衣,脚步慢了下来。

她来阿远住所好多次了,士兵们都认识她,见了她,便对阿远挤眉弄眼吹口哨,说阿远的童养媳又来了。

阿远便会笑骂着将他们赶走。

今日又是如此,阿远急匆匆走出来,将她迎进屋内。

阿远越发清俊了,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身上盔甲越发精致,住的地方,也由原来的十人间,变成五人间,再变成现在的单间,还带着一个窗户,干净又明亮。

云儿坐在阿远的床榻上,阿远给她倒了一杯茶。

茶是她曾在姐姐们那里喝过的,将军们所增的茶。

她突然开始害怕,将军们送阿远茶,是不是要给阿远说媳妇。

“怎么了?”

阿远察觉了她的异样,问道。

云儿摇了摇头,眼圈红红的,道:“我要是夏人就好了。”

这样就能嫁给阿远了。

阿远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云儿开始有些慌。

她终究还是太贪心了。

没有遇到阿远前,她希望自己会被将军们挑中,睡上一宿得一百钱,遇到阿远后,她希望阿远不要饿肚子,阿远当了斥候,她又希望阿远不要被胡人发现,活得长一点,阿远做了小队长,她又希望阿远不要忘记她。

她想起阿远说过的那个词,得陇望蜀。

她大概就是这样吧。

总是贪心不足,总是想要更多。

“傻子。”

阿远突然笑了起来,伸手把她拉在怀里,轻笑着说道:“你不是夏人又怎样?”

“等我立的军功足够多,天子便会把我封为列侯,列侯可以封妻蔽子,到那时,我便娶你为妻。”

“可,可我是胡人啊。”

云儿既欢喜,又难过,倚在阿远胸口,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别人会笑你的。”

“那便笑罢。”

阿远声音清朗,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意气风发:“我的人生,只有我自己能做主,容不得别人来指手画脚。”

那时候的她,是深信着阿远的。

又或者说,直至死亡之际,她仍对阿远的话深信不疑。

可是这个世界上,哪有人真正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

老天早就在故事的开头,便写好了结局。

隆冬腊月,大雪纷飞。

北狄人没了粮草,再次南下抢掠。

城中所有的士兵全部去了城楼去守城,一向热闹的郡守府也变得空荡荡的。

云儿围在火炉旁,给阿远做着新的棉衣。

阿远又长高了许多,上次给他做的有些短了。

姐姐们突然闯进来,一手夺过她里的棉衣,丢在火炉里。

她心疼的不行,连忙去火炉里抢回来。

手上被炭火烧了好几个泡,不过幸好,棉衣只是被烧了几个窟窿,补一补就好了。

年龄稍大的姐姐打量着她,说道:“你不会真的喜欢了那个夏人吧?”

“你别忘了你的身份。”

姐姐们速来不干涉她的事情,今日又是毁她的棉衣,又是说了这些话,让她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怕姐姐们再抢棉衣,便把棉衣藏在身后,抬头道:“我没忘啊。”

“可是阿远说了,不管我是夏人还是胡人,他都会娶我的。”

“娶你?娶一个胡姬?”

姐姐们哄堂大笑。

笑完之后,姐姐们道:“他会不会娶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咱们最好的机会。”

“郡守府的守备不严,咱们在这里放把火,城楼上的士兵必然会回来救援郡守府。这样一来,咱们的族人就能攻下城池,咱们就有好日子了。”

“可,可我觉得现在就很好啊。”

“好什么?凭甚么夏人女子一宿是五两银子,咱们胡姬就只有一百钱?这些夏人根本瞧不起咱们,只有你这个傻子,才会被一月二两银子哄住了!”

云儿很想说,阿远现在又升官了,上次给了她十两银子,才不是二两。

可是到最后,她什么也没说出来——她的姐姐们已经疯了。

大火开始蔓延,火光吞噬着郡守府的一切。

她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吃力地提着水,想要扑灭这些燃尽一切的火光。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就如她与阿远一样。

意识彻底消失前,她突然想起阿远曾带她去看过的戏曲。

台上的戏子水袖轻挽,腰肢婀娜,咿咿呀呀唱着她听不懂的曲调。

阿远便给她解释,这是谁,那又是谁,他们之间,在发生什么。

在阿远的解说下,她渐渐看入了迷。

曲终人散,她哭红了眼睛。

“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个好的结局呢?”

街边有人叫卖糖葫芦,阿远买了一支,塞到她的手里,揉着她的发,道:“书里的结局早就定下了,改不了了。”

“你若不喜欢,咱们以后便不来看了。”

她咬了一口糖葫芦,酸酸甜甜的。

她的泪仍在落,阿远便又道:“不过这都是假的,当不了真。”

“只有戏曲里才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咱们不一样的。”

多年以后,她仍能想起阿远那夜说的话,与说话时的语气。

她曾对阿远的话深信不疑,可阿远还是说错了啊,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在他们身上一样适用的。

她与阿远的结局,自出生之日便注定了。

昔为鸳与鸯,今为参与辰。

作者有话要说:镇远侯:唉,本侯一生的白月光啊

许清源:没事,你最后也活成了所有人的白月光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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