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华,本该是安稳代嫁的年纪,却沦入风尘,不管所谓的富家小姐是红袖阁打造的还是真有其事,她这样的年纪,委实不该过这样的生活。
她的曲意逢迎,矫揉媚态,惶惑不安,委屈赔笑,孟白云都看在眼里。
就跟她手上的伤疤一样,虽然她刻意要隐藏,却若隐若现的总是会露出来。
人各有命,这句话孟白云懂。
只是若是这是静夜的命,她绝对不想做那个来糟践上一脚的人。
所以,她出来后,孟白云就没让她再过来陪酒。
而是指着边上一把的放着的古琴。
“静夜,弹一曲你拿手的,给我们助助酒兴吧。”
静夜脑袋微垂,脸色的羞赧之色,才有了几分符合她整个年纪的娇俏。
“是,公子。”
拿手,她拿手的不少,却都是一些靡靡之音,今日却哪一曲都不想弹,落了座,她之间轻拨。
古琴声音厚重,淳朴。
弹奏靡靡之音,实在是糟蹋。
那阳春白雪的高雅之音,才是真正属于这把古琴的灵魂的。
静夜选了一首《广陵散》。
甫一落手,琴音袅袅,平淡深远,缓缓弹去,细细审之,如一幅气运笔墨。
孟白云倒是微微一怔。
至此,倒不再怀疑静夜是红袖阁后天包装出来的所谓的大家闺秀。
她的琴技,绝非几年修为就能达到的,也绝非寻常当老师就能教的出来的。
纤纤葱指,手背上一条红痕看上去楚楚可怜。
一首广陵散,自她指尖而出,在这香粉胭脂阁中,也将人带入高山流水的境界。
好琴,好琴师。
炎泓懿也是懂音律之人。
听到琴音,他烦躁的心好像被安抚了一些。
不再粗言粗语,呼来喝去,乱发王爷脾气,而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闷酒。
喝了整整两壶的时候,外面有些骚动。
孟白云陪着酒,也喝了不少,想着有炎泓懿在,不怕喝醉了,他自然会送她回去,所以不觉有些贪杯。
伴着琴音,喝着美酒,人就容易醉。
在孟白云眼前稍微有些朦朦胧胧的时候,她抬头看向静夜的方向,那姑娘竟然也在偷看她。
四目相对,她心下慌乱,竟然弹错了一个音节。
孟白云起身,兴致颇浓。
“有洞箫吗?”
“有。”琴音停下,静夜起身,给孟白云取了一管洞箫。
孟白云丢给了炎泓懿:“拿着。”
随后,对静夜示意:“你伴我边上,我来弹。”
静夜红着脸,让出了位置。
孟白云看着炎泓懿,拨了一个音:“合奏一曲如何?”
炎泓懿酒量很深,这点酒根本毫无感觉,不过看孟白云醉意朦胧,兴致高昂,他出宫时候烦躁的心情,此刻疏朗起来,他愿意看到她这样笑,甜美的,舒心的,不再带有一点阴霾和愁绪。
他愿意奉陪。
于是起身,打开了窗户,临窗而站,窗外冷风,吹的他半披在肩上的黑发灵动而飘逸,静夜抬头只看了一眼,脸又红了,其实,这位公子也超级英俊,就是刚刚有些吓人,可是现在,真是让人心动到无法呼吸。
不过,比起来还是这位俊美公子更讨人喜欢。
她伺候在孟白云身边,半跪着,期待着接下来的琴箫和鸣。
前门的喧闹,渐渐远去,可能是午夜来这里寻欢的客人,因为今天闭门不招待客人,所以在门口吵吵嚷嚷吧。
来这里的,粗鲁的人,她见的太多。
比起来,身边这位玉面公子,真是温柔的让她心醉。
“公子你们要合奏什么?”
孟白云侧头看向炎泓懿,他虽然曾经是个花花王爷,可是音律这块,是真的很有研究,孟白云曾经被他掳到南楚营长的那段时间爱你,他就很喜欢来听她弹琴,每次都会合着音乐打节拍,一副陶醉的样子。
孟白云虽然没见过他用任何乐器,但是却听他本人说过,他最擅洞箫。
曲子,他来选,她来配合。
“合奏什么?”
“就刚刚那一曲《广陵散》。”
静夜有些兴奋,觉得这是自己选的曲子对了两人的脾胃,于是越发期待。
孟白云点头:“这是琴曲,我是无所谓,我起头了。”
“恩。”
孟白云拨弦,前一段,就听呆了静夜。
这水准,岂止是在她之上一点而已。
炎泓懿只是拿着洞箫,轻轻的打着节拍,直到第二段,他才合了进来。
一时间,琴音宏厚古劲,萧音清幽凄婉,合在一起,竟是丝丝相扣,纹丝不漏,相得益彰,起伏虚灵。
尤其到了中后段,两人合奏更见功力和默契,在幽静的午夜,琴音高山流水意境深远,萧声则是声声催泪如泣如诉,一首曲子,两种不同感受,却杂糅毫无痕迹,叫人听的如痴如醉,如梦如幻。
就好像置身在高山流水之中,看到的却是残阳似血,日近黄昏。
静夜觉得脸颊湿润的时候,一摸,是眼泪。
她哭了,从来没有一次,客人还没有动手开始打,她就开始哭了。
一曲终了,她竟是心潮起伏,掩面而泣。
炎泓懿也静默了好一会儿,面相皇宫方向,转身,将手中洞箫放到了桌上:“我该回去了。”
他想他了。
孟白云抬起头,笑的有些傻气,显然是醉了。
“好。”
炎泓懿对她伸手:“走,先送你回去。”
“不,你先走吧,我想再听会儿琴。”
“你一个人在这我不放心。”
孟白云笑道:“你不是说了,我们付了钱了。”
炎泓懿哑然失笑,她还真是会有样学样。
想来这里也没什么不安全的,她花钱包了场子了,再说孟白云有功夫傍身,别说寻常人,就是一等的高手都休想伤她分毫,于是收回了手:“是啊,花了钱了,怎么的也要享受享受。”
静夜脸红。
显然想歪了。
“那我先走了,你照顾好她,若是有一点闪失,我要你性命。”
面对这样恐怖的威胁,静夜心里刚刚积累的一点点爱慕之心瞬间消失殆尽。
忙诚惶诚恐:“是。”
心里其实在想,你不用说,我也愿意。
炎泓懿走了,孟白云把琴还给了静夜,自己走回了酒桌上,开启了点歌模式。
喝酒,听曲儿,人生何等惬意。
她蹉跎了三年岁月,就为了找龙傲寒。
现在想来,当真是浪费生命啊。
好酒一杯接着一杯,心里的那个人早就一点点被摘的干干净净,今夜,在这里醉一回,也够离经叛道,她原本,就适合过这种日子,为一个人守一辈子。
傻子才做。
于是,喝多了。
酒杯落在地上,静夜琴声嘎然而止,担忧的上前查看。
“公子,公子。”
“恩。”
“公子你喝多了。”
“要抱抱。”
喝多了的孟白云,属性:傻。
静夜被抱了个满怀,脸颊绯红。
尤其是孟白云像个孩子在她胸口蹭啊蹭的时候,她觉得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
“公子,地上凉,我带你到床上。”
“夸我。”
她忽然推开了静夜,静夜不设防往后一个踉跄,险险没有摔倒。
看着抬着脸求夸奖的孟白云,笑的一脸无奈和温柔。
“公子俊美无寿,天下无双。”
孟白云皱眉,哪里听着不大对的样子。
于是道:“夸我美丽,可爱,温柔。”
静夜笑容更浓,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
不过还是顺着她的心意:“公子美丽,可爱,温柔。”
“恩,再夸。”
“公子,公子面若冠玉,目似朗星。”
终于明白这丫头刚刚夸的怎么不对劲了,这不是夸男人的吗,她又不是男人。
于是,撅着嘴,一脸不高兴:“夸我明眸皓齿,肤如凝脂。”
“公子真是,好,公子明眸皓齿,肤如凝脂,比天下所有的女人都美,倾国倾城,仙女下凡。”
不错,不错。
孟白云伸手捧住了静夜的脸颊,拉到了自己面前。
静夜的呼吸在那一瞬都快停止了。
明眸皓齿,肤如凝脂。
是,眼前的公子,足够担得起着八个字。
那挂着酒水的殷红嘴唇,性感的让她整颗心都跳的无法抑制。
“公,公子。”
“你是谁?”
孟白云仔仔细细的端详着这张脸,陌生的,不曾见过。
“我,我是静夜,公子,你,你放开我好么,公子这样,静夜,静夜有点,有点害羞。”
“害羞,为什么害羞?”
“因为,因为静夜,静夜喜欢公子。”
“瓜子,你喜欢瓜子,那我给钱你,你去买,记得给我买几个五福斋的酥肉包子,饿了。”
静夜“啊”了一声,然后就看到那只捧着她脸颊的手无力的垂落了下去,眼前的人,竟是睡着了。
她有些失望。
差一点,就亲到了,她应该主动点的。
不,他肯定不喜欢主动的姑娘。
后半夜了,地上是真的凉,虽然入了春,可是夜里还是冻人。
她怕孟白云着凉,吃力的抱住她,费了好大劲才放到了床上。
伸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
肤如凝脂,皮肤好的,让身为女人的她都妒嫉。
伸手,要替她解了衣带,和衣而睡,很难受的吧。
手刚放到腰带上,外面一阵的喧闹。
床上的人似乎被扰到了不舒服,皱了眉头,她忙柔声轻拍着她的肩膀,像是抚慰睡梦中被惊扰了的孩子。
“公子没事,睡吧睡吧。”
拍了记下,那个人果然舒展了眉头又沉沉睡去,她温柔一笑,真像个孩子。
心里的涟漪层层荡漾开,眼睛一点点忽然移动到了眼前人的下半身。
如果,如果成了好事,会不会,会不会就可以此生,和他有所瓜葛牵连。
他不像是那种随便玩弄女子的人,她弹琴的时候他眼中也满是欣赏和怜惜,或许他知道了她的身世遭遇,会对她生了怜爱,然后……
想到这,手不由自主的往下面去。
门扉却在最后一瞬,被敲打的“嗙嗙”作响。
“静夜,静夜。”
静夜小脸上带了几分不悦,没好气道:“谁啊。”
“是我,你三哥哥,你快开门。”
三哥哥,哼,不过是红袖阁的一个龟奴而已,刚进红袖阁的时候被别的姑娘欺负,看他在红袖阁有些地位,叫了他几声三哥哥寻求庇护,后来她当红之后,可是再没有搭理过他,他还真好意思还记着这个称呼。
“什么事?”
没好气问道,她不想给他开门,知道这个男人对她心怀不轨,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门扉依旧敲的“嗙嗙”响。
“你快出来,出事了,上月二十九,你是不是给展老爷喂了什么东西,他找上门来了,带了一堆人。”
静夜脸色陡变。
几步疾走到门口,一把拉开门:“你说什么?”
“我都看到了,你在展老爷的酒里下了药,他第二天走的时候还昏昏沉沉的,回去就大病一场,病好之后,那玩意就不能用了,大夫说是给人下了药,他想起那天在你这里发生的异样,带着人来拿你了,红姐拦着呢,可是他带的人太多了,根本拦不住。”
“我,我不承认他能拿我怎么着,不行报官啊。”
“哎呦我的傻妹妹,展老爷的弟弟是朝中当官的,这种事情折面子,怎么可能去见官。他这人蛮狠凶残,以前就遇到过这种事,一个姑娘不愿意服侍他抓伤了她,他拿人回了府,没两天就给人逼疯了,也不打死官府就不能当人命官司来审,他一句不知情说姑娘是自己疯的谁又能拿他怎么样,他折磨人的手段太多了,好端端的姑娘才两日就被逼疯了,你要是落到他手里,肯定也是这样的下场,快走,红姐是斗不过他的,最后肯定要把你交出去。”
静夜脸色发白,眼圈通红,整个人都微微颤抖起来。
回头看着床上的人,刚以为自己或许会迎来美好的日子,怎么会。
门口的人显然注意到了她看身后的眼神,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臂:“走了,屋里这位你还管什么,你命都要没了,管他花了多少钱,就当他自己倒霉,走了走了,快点。”
“我的钱,等等我收拾下细软。”
美梦破碎,日子还要过,没有钱可是寸步难行,于是赶紧推开那只拉着她的手,回去拉了桌布就把值钱的细软都放到了桌布里,背上就往外走。
临到门口,还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门内。
公子,有缘再见了。
*
几乎就在静夜逃走不到须臾的功夫,一群人拿着家伙什往三楼冲上来。
拦着的人已经很多挂了彩,不过都知道三楼那颗摇钱树动不得,死命的护卫着。
陆陆续续有人惨叫着被从三楼打飞下来,姑娘们躲在门缝后观看,尖叫声一浪浪。
三楼终于被攻上了。
一个中年男人带着剩下的五六个打手一脚踹开了三楼那间小屋的门。
屋内静悄悄的,只有一股子淡淡的酒香和梳妆台上,几个空落落的首饰盒。
“臭娘们,竟然跑了。”
为首的中年男人唾了一声,目露凶光,大手一挥:“走,给我追,看她能跑得了多远。”
五六个跟着出来,不过其中一个却像是发现了什么,刻意放缓了脚步。
等到所有人都出去后,他关上了房门,落了闩。
美男。
床上躺着一个面目俊美,只看了一眼就让人怦然心动的美男。
他心猿意马,等人走光走到床边,惊为天人。
他眸光贪婪,嘴角甚至溢出了口水,眼中一片邪光。
伸手,拉开了美男的衣带。
外衫落下,露出了白色的中衣。
他一怔。
宽厚的外套下,竟然包裹着一具玲珑的身体。
这下,他眼中的邪火烧的更旺了。
以为捡着的是个美男,没想到是个美人儿。
一时间,心跳如鼓,嘴唇干涸,眼中的邪火少的更旺。
这趟出来,真是赚到了。
伸手,就朝着那象征着女性的地方探去。
只是,手还没碰到那个地方,就一阵刺麻剧痛。
这迫使他猛然收手,收回来,滴滴答答一阵水声。
他以为是什么,循着声音看去,整个人都呆掉了,脸上露出了死一般的惊恐。
血,从他的掌心落下的。
分明刚刚什么都没有只是一阵刺痛,但是现在,两只手背上的皮肤,就像是皲裂了一般,越扯越大,越扯越大,最后,变成了两道贯穿了整只手的刀口,滴答滴答嘀嗒的鲜血,不住的从伤口中落下。
“谁,谁。”
他惊恐的看向周围,手一动都不敢动,好似生怕动一下,下一刻整只手就会掉了一样。
“啊!”
又是一阵刺痛,然后,听就惊恐的看到自己整个左手腕和手臂脱了节,掉了下来。
“不,不。”
他尖叫,脸色惨白。
最后一下刺痛,划着脖子而过。
他连一声闷哼都没发出来,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脖子上,一道口子一点点的裂开,从左至右,贯穿了整个脖子,脑袋,半个耷拉了下来,而那脑袋上的眼睛,惊恐的睁的溜圆,至死,都没有看清楚是谁对他动的手。
一道颀长的身影,从窗口翻身而入。
走到窗边,看着那个睡的香甜还在嘎巴嘴的女人,眉头深锁。
为什么,要像黑夜中的影子一样一直跟着她?
是怕她寻短见,何家山庄一别,她留给她一个清癯孤独的背影,还有一封已经按了手印的休书。
他看到那封休书的时候,心如刀绞一般的疼痛。
然后,借故给蓝衣寻找皮肤病药,一路寻她。
终于,在东陵和金州边境找到了她。
她没带任何奴婢,只身一人,雇佣了一架马车。
一路上,她没有停留,也没有出过马车。
他跟着她,很怕她是不是在马车上自杀了。
然而,当跟到那座小镇,看到她下马车时候的精神奕奕,和车夫等人喝酒后的侃侃而谈,证明,她是真的放开他了不是?
她不会寻短见,他也不需要再对她负责,她过的很好,没有他的日子,她依旧过的很好,所以他该回去照顾蓝衣了不是?
但是,他却一路跟到了长安城。
那座小镇,他看到了她给自己和钟玉买了情侣面具,整个人都莫名的处于一种愤怒的状态之中。
他将之归于,刚刚休离了她,她居然就可以转投他人怀抱。
其实,他自己都觉得这样想的自己非常自私。
是他不要她在先,是他有蓝衣在先,是他逼的她心死如灰黯然离去在先,可是,他却不能容忍她和任何男人亲亲我我。
何永宁他不许她嫁,即便礼成之后天香豆蔻他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可是,他不要她礼成,这天香豆蔻,他宁可和她恶斗一番,看最后落到谁的手里,也不要她嫁给何永宁,然后他顺理成章拿到天香豆蔻。
钟玉,他不许她亲近,看着他们拥抱,牵手,打雪仗,嬉闹,他轻轻的掸去她头上的雪花,轻抚他的脸颊,他的内心有种情绪在燃烧,一种发狂的情绪,他不想承认,那是妒忌的发狂。
可如果不是妒嫉的发狂,为什么会做那种惊动官府,捉拿钟玉的事情。
他已经打算带着蓝衣淡出江湖,淡出朝堂,却害怕那夜钟玉和她同榻而眠,所以报了官,引来官兵,追捕钟玉。
至此,他终于不得不承认,他放不下她。
或许,曾经是利用过她。
但是毕竟是一起生活了这么久的女人,没有几分感情怎么可能。
看着熟睡中她的容颜。
喝醉酒的她,炎泓懿竟然也敢放心让她待在这里。
本来看到他们一起来喝酒,他心里还烧着妒火,看着他们琴箫和鸣,他妒火中烧,他觉得自己必是疯了,这样怎么对得起蓝衣,于是走了。
可是,想到那是什么地方,想到炎泓懿和她之间的亲密无间,男女无妨,他就怕出什么事。
于是回来了。
没想到,会看到这一幕。
炎泓懿不见了,她被一个人留在这里,那个混蛋,竟然敢染指他。
冷冷的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那只手,也是没有碰到她的身体,如果碰到了,他就不会让他死的那么便宜了。
他会一个个手指割下来,剁成肉泥,然后,喂入这人嘴里,让他找到,碰她的代价是什么。
看着地上到处淌着的血,他忽然皱了眉。
他好像记得,她不喜欢血。
这屋子血腥味太重,胭脂味太重,酒味也太重了。
伸手,轻轻抱起了床上的女人。
最快更新无错阅读,请访问请收藏本站阅读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