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庄园顺利的溜了出来,没让任何人察觉。刚才与莫娜的交谈延续了大约半小时。现在是早上五点多,杂志社可不会那么早开门。够他做点准备的了。
两小时后,他在美神杂志社对面的破楼敲开了一扇门。一个头发乱成鸡窝的女人开的门。她年纪大约在三十七岁左右,有个酒鬼丈夫,殴打过她,娘家绝不在利物浦,靠出租房屋生存,养三个孩子,常常给人洗衣服补贴家用,有关节炎,昨晚与不是丈夫的人睡了觉,有没有收钱不好说,正在吃豌豆饭作为早餐。他只能推理出这么多了。
“大早晨的,有事吗?”她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用轻蔑的目光打量他那破七破八的装束。这小子有点儿力气,穷得很,看着像个抗活儿的。这是第一印象。
“您是特纳太太?听说您这儿有便宜房子。”他把破帽子摘下来,露出脏兮兮的脸。那女人居然很感兴趣的眨了眨眼。
“找对人了,小子,你多大年纪?”
“二十七了。”
“听你口音,不是这儿人啊。哪儿来的?”
“伦敦。”他实话实说,本来口音就不好掩饰,没必要撒谎。
“哼!在伦敦就混成这模样?”
“我也当不了大老爷啊。太太,您直说了吧,有房子没?”
“这儿可没有什么‘太太’,叫得挺文雅,真像是在大地方呆过的人。”女人捞起围裙擦了擦手。
“那我管您叫什么呢?”
“叫姐!”
那女人最终还带着他进了屋,上了楼,这是一间狭窄的阁楼,破破烂烂。如果说有什么好处的话,大约就是通风?凉快?
“你也别嫌弃阁楼,有个阁楼住就不错啦。你要到别的地方找房子,贵不死你!”女人开始拾掇屋子,把烂东西拖开,“回头给你把被子抱上来,再把床铺铺,就能住人啦。什么盆儿啊碗啊的,回头都给你拿上来。哦,还有个小油灯呢。哎,你叫个啥啊?”
“约翰·伯德,太太。”
“叫姐。”女人亲昵地拧了他的脸一把,“这名字好,丢大街里找不着!你打算住多久啊。”
“要很久呢,”他顺从地笑着说,“所以得找个固定的活干。”
女人抱起肩膀:“唔,可不是,你在伦敦干什么?”
“赶马车,”他说,“给一个当主编的赶马车。他自己也没有什么钱,一定要养辆车。”
“那号人都这样,我知道,”女人不以为然的说,“自己也挣不了几个钱吧,还得养活一大家子,偏偏好个面子。哎,我想起来了,”她一拍脑门,“还真有个活计,你干不干?”
“得看是什么。”
“赶车呗!你要是进不了车行,就干这个去:对面杂志社有个主编,就缺个赶车的,上回我给他洗衣服的时候还问我呢,有没有车夫介绍给他。行,一会儿他一来上班,我就把你带去。你可怎么谢我?”
“您说怎么谢就怎么谢。”
“那敢情好,”她笑嘻嘻地又拧了他一把,“我下楼给你拿饭去,还没吃早饭吧?”
“没呢。”
“我看你也没吃,”女人摸了摸他的肚子,“都饿瘪了,小可怜,等着吃豌豆饭吧。”
女人下楼去了。他看着那脏烂的楼梯,松了口气。
很好,很走运。一般来说,他不依靠运气,但不是有句话说,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吗?
昨晚他歇斯底里地哭了一阵子,当着华生的面。只可怜华生一头雾水,还得想办法安慰他,而他满脑子都是怪想法。要是我一辈子都不知道这件事会怎样?一辈子都以为是莫娜抛弃的自己,是她绝情无义,见异思迁,自己时而恨她时而不恨她。恨她的时候吧,就咬着牙难受;不恨她的时候吧,就想想她,想想那时候的日子。说不定再过个十年二十年,就把她忘干净了。做一辈子侦探,就华生一个朋友,也许永远的不恋爱,只有案子与7%的□□溶液相伴。到老了可能干点别的什么。
但是,不会再有个莫娜·佩芝像一缕风一样闯进他的生活了,就像她十年前做过的那样。
可是现在,又会有什么不同吗?
他决定不去想这个,任由事情自己发展。至于会往什么方向发展……契诃夫说,故事出现了□□,它就非发射不可。那故事里出现了莫娜·佩芝,她就非□□作用不可。也就是说,在遇见莫娜的第一天,他的人生就已经被改变了。如果要阻止这改变,除非他阻止自己与莫娜的第一次相遇。
要不要读一点契诃夫呢?虽然名气不小,却不见得比王尔德更有趣吧。当然现在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提前计划一下,接下来有重大任务。
他吃过掺着沙子的豌豆饭(好在他对食物不挑剔,尽管盐放多了),喝了几杯茶叶沫泡的水(没办法吃的太咸),一边跟着女人下楼,一边思考着这儿的饭食会不会一直这么糟。结论是很有可能。
早就怀疑那家杂志社了,他想。黑阁和外人接触的不多,假设要和人接触,会和谁呢?画商?美术杂志?他接触的画商很不固定,当然有可能是每次派了不同的人,但是自从莫娜有了庄园,他就没和画商接触过了,倒是常常往杂志社送作品。当然也有可能是通过庄园仆人联系,但是他观察后觉得,这种事不会再莫娜眼皮底下发生。莫娜没有像自己表现的那样相信黑阁,从一开始她就留了心眼,这肯定救了她的命。
那么,杂志社。猜测已经做出,需要证明。
那个女人殷勤地借了一套她丈夫的衣服给他,眼睛滴溜溜的往他身上转。别这样,他想,我的计划里没有献身这一项。
打扮得体面一点了,他很有信心的跟着女人去找主编。他知道自己会被录用的,他早就踩好点了。刚到利物浦他就指使人去打听,有钱就能做到。要好好利用流浪儿,无论在哪儿,都能得到情报。
他果然被录用了。主编先生,你好啊,你的手指与走路姿势暴露了你,当过兵吧,枪法一定不错。他盯着主编——Mr.Bishop,很有主编的风范,很绅士,手指沾了墨点,指侧有常年用笔留下的茧子,可惜也有用枪的痕迹。
毕夏普先生抬眼看看他,问了一些普通的问题,然后就是薪水——低了点,但是还行,他又不是为薪水来的。随即他来到杂志社的马房,几分钟后与其他马夫打成了一片。从这儿打听消息太容易了,他很快就打听到关于杂志社各位成员的情况——名字,职务,脾气,爱好,家室。有很多是独身,成家的很少,意料之中。
他把自己那包廉价的香烟在车夫中散了一圈,还帮他们刷马,很快得到了他们的喜爱。他知道了更多。大多数画家有点清高自傲的意思,编辑得亲自上门请求画作。但有几个例外,总是主动到杂志社来,安德烈·黑阁便是其中之一。至于其他几个,有的是真的很穷,巴不得能拿点钱,有的不算穷,没必要这样。车夫们的理解是“想出点儿名”,但他知道,其中另有蹊跷。
六月里出了一起枪击案,至今未破,但警方怀疑与杂志社有关,把杂志社搜了又搜,什么也没搜到。看来他们做得很隐蔽,没让人知道自己与黑色吉姆的关系。当然他们在这儿也不是真的要发展美术,一定做过更多事,只是最近不小心被警方注意到了而已。如果把这里的各种疑案统统往他们头上安,应该也不是太冤枉。
他若有所思的把一根皱巴巴的香烟塞进嘴里,知道自己这几天都没机会抽烟斗了,只有劣质的烟草。
主编不为车夫提供住处。他在下班时把主编送回家,再回杂志社对面的破楼,第二天早起去接主编上班。第一个睡阁楼的夜晚,他点着了那盏小油灯,对着灯光思索。有点冷,他裹紧了被子。这儿很糟糕,好在他睡过更糟糕的。他想了很多,很多很多。黑色吉姆以美神杂志为据点在利物浦活动安德烈黑阁常与他们联系毕夏普主编长年当兵枪法一流但是也常年写字各个编辑大多独身大概是因为他们的家人远在美洲所以他们才不是什么单身汉黑阁与佩芝相识六年要下手早下了看来他多半是后来才与黑色吉姆建立的联系不知是为了得到庄园还是被黑色吉姆欺骗了自己必须去一趟北美洲佩芝现在肯定危险要把她送走才行可是她也许不肯走因为她十年前就是这种倔脾气那时她栗色的辫子斜搭在肩膀上插着黑色宝石的发饰把头靠近我的肩膀把带着月光石手链的手臂划过我的腰搂住我很温暖也很柔软……停停停停停停停!!!
惶惶然地抱住膝盖,他迷惘地看向四周,油灯昏暗的灯光摇摇曳曳,投在墙壁上的影子很巨大,好像活了似的晃个不停。很冷,但是并没有人会抱住他,他自己抱住自己。思绪散开时,好像脑子里本有一群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人,现在突然不约而同的跑开了,一下子冷清了下来。试图集中注意力,但是做不到。
感情是沙子,它只会使最精密的仪器发生差错。
他想要一点辅助,于是掏出烟来给自己点一支。味道很差,非常差,该死的!他干嘛不把烟斗带来呢?因为做戏要做全套,要为大局着想;因为要会控制自己,不抽烟斗算不了什么。可是现在他恨这该死的大局,恨这该死的控制自己。沉思了片刻,他突然笑出声来。
连烟斗都没带,居然还带了那个。可以来一点,但是要小心,非常小心。
从包里翻出那个玻璃瓶,里面的液体映着灯光,亮晶晶的。他想起泰晤士河的河水,在夜晚倒映着灯塔的光。注射器也准备好。在外面,在办案的时候,居然用到这个,还真是第一次。
把液体抽进注射器,很小心,一定要小心。他惹过祸,在六年前,浑浑噩噩地在出租屋里窝着,满心里的悲哀、仇恨与不知所措,以及失去一切的绝望。其实也没怎样,只是一味的希望她就坐在身边,偏偏不在。所以想干点儿别的转移注意力,于是想到了药物。不只是□□,他还用了别的,配药时稀里糊涂,又加大了剂量,试图寻找自己快乐的极限,终于把自己找进了医院。一睁眼就是哥哥疲惫的脸,登时觉得无地自容。
第二次,他对自己说,第二次因为她动用□□,这不是好兆头。她是什么?天使还是魔鬼?
针头扎进了皮肤,闪着寒光,他推动了注射器。其实我也没什么瘾,他想,我就是在寻找刺激。没有刺激我活不下去,刺激让我更好的思考。
现在,他的神经活跃了,世界焕发了光彩,就连破烂又通风的阁楼也顺眼多了,他觉得精力在恢复。注意力集中了,可以继续思考了。
齿轮转动了,最精密的仪器开始工作,在黑夜里散发着思考的寒气。很冷。
没人抱住他,他抱住了自己。
凌晨时他决定睡几个小时,但是药效好像还没过,要不就是太冷了,睡不着。他哆嗦着,嘴里发出嘶嘶的声音,使劲地裹紧被子。风直接灌进阁楼,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温度。他觉得冷,觉得孤独,觉得迷茫,然而这时并没有人在他身边。他爬起来又给了自己一针,然后在药效里感到一阵虚假的轻松愉快。他做梦,梦见泰晤士河在夜晚倒映着灯塔的光,他在一双眼睛里看到星星。
第二天他规规矩矩地赶车,规规矩矩地呆在马房里一上午,于是他知道了更多。下午他趁着下午茶时间翻窗进了主编大人的办公室,在一个抽屉里翻到了一封来自黑阁的信,还没有打开过。然后在桌子底下发现了一个带着密码锁的小保险箱。他想了一下,把它放回原位。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拆开了信,读完,粘回去,谁都看不出那封信被动过。然后他往伦敦发了个电报。
从电报局往回走的路上,他的手自觉不自觉地往另一只胳膊上放,然后他意识到那里有个地方一碰就痛。那是针孔,昨晚下手失了轻重的证明。
一定淤青了,他想。一碰就疼,但他依然去碰。好像那疼痛是什么美酒佳酿,让人上瘾。
晚餐时间他出现在佩芝的庄园,好像他从未离开过一样。他避开黑阁的视线,向华生与佩芝传递眼神。当他接触到那双颜色温暖的眼睛时,突然觉得手臂上的淤青隐隐作痛。
临走前,他顺走了一本书。如果今晚他还是睡不着,那就看这个,反正不能再注射□□了。
结果当他躲在那寒冷的小阁楼里,第一次翻开这本书时,才发现是一本爱情小说。太让人扫兴了。
但他还是看了下去,一本俗套的,无聊的爱情小说。男女主角在某一阶段争吵不休,各自伤心欲绝。既然明知爱情会带来痛苦,一开始又何必接触它呢?
这时他神使鬼差的摸向那块淤青,稍稍一按就会疼痛,但还是情不自禁的触摸。他突然觉得十分荣幸能有这么一份痛感。
这是活着的证明。
最后的一个晚上,他溜进杂志社,考虑着怎么打开保险箱。今晚他必须做点什么,因为毕夏普定了火车票,他要离开利物浦了。
毕夏普会怎么设密码呢?他借着月光在办公桌上搜寻着,他在设密码是怎么想的?不会是他的生日,不会是他的门牌号,他必须设一个不容易被外人知道,自己也不会忘记的密码,那它一定会有什么深刻含义。是什么呢?
是孩子,远在美国的孩子,这儿没人知道他有孩子。
抽屉里,那张藏在底层的明信片,孩子的笔迹。谢谢你的生日礼物,爸爸,我很喜欢,什么什么什么,8.14。
一个在美国的孩子收到了远在欧洲的爸爸的礼物,他会在什么时候给爸爸写回信呢?他估量着,猜测这个孩子的生日,然后他开始在保险箱上试了起来。那个孩子不会在生日当天写的,因为他忙于生日宴会一类的,那么比8.14再往前一点,当然不会往前太久,几天而已。保险起见,他还是试了试8.14,没有动静。于是他试了8.13,没有动静。
突然门响了一下,有人推开了门。他快速把保险箱放回原位,躲在了窗帘后面。黑暗中没有人能看见他。
有人来了,脚步沉重而有节奏,是毕夏普先生。也许他等一下会走,如果他一直不走就糟了。
灯亮了起来,窗帘这样薄,快快快快快!
他麻利的用一只手撑住窗台,快速翻过了窗子,直接从二楼跳了下去。那一瞬间他听见了枪响。反应好快!他拔腿就跑。这一口气跑了好几条街,才慢慢停下来。
我没事,只是皮外伤,他对自己说,没事,没事,一点也不严重。
有时就是这样,明明不是什么重伤,也没有什么关系,偏偏疼的不得了,好像忍不下去了似的。他吸了口气,抬起脚继续走。
他绕回杂志社,回了那间破阁楼,拿起纱布给自己随便包了包腰侧的伤口,给自己打了一针□□。还要不要回杂志社看那个保险箱呢?结论是不要,毕夏普肯定把箱子拿走了,说不定正在原地守株待兔呢。
真可惜,他想。差一点,也许就要打开箱子了。不过他必须得走了,也许毕夏普认出了他,还要怎么伪装呢?更何况不能让黑阁发现自己不在庄园。
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好后,他翻窗子走掉了。还好一开始就付了一个月的房租,不必欠女房东的钱。他大步走在夜晚的街道,把东西统统丢掉包括□□与那本小说。他得回去了,可是伤口越来越疼,明知道没有什么生命危险,偏偏就是这么疼。
他一边走,一边痛,额头冒了一层层的虚汗。他还要走很久。他想回家,想睡觉,想喝杯咖啡不加糖,想有一个人陪着他说说话,想要一张柔软的床。他用毅力对抗着疼痛与疲惫,想象着回庄园后可以有一张床躺躺。
走了一个小时后,终于看见了远处高大的建筑。他立在湖边,差点就躺在草地上睡觉了。但是还不行。他咬咬牙,继续走。
更可怕的是他要爬上二楼,从外面爬上去。他爬了,一边爬一边想象自己手里其实拽着公主的长发呢。这真有趣。
他累透了,疼坏了,他爬了一千年才爬到那个窗口,敲了敲窗。他看见窗帘在他面前拉开,穿着白色蕾丝边睡裙的莫娜,散着栗子色的、柔软的、发亮的长发,出现在他面前。她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着温柔的光。
太好了,他想,我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