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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坏掉的野草(1 / 1)

去金花市的路上并不顺利,在绕过一条林区公路时,发生了一件怪事,那就是车子怎么开,也开不出特定的路线。

刘锦韬作为一名有十几年驾照的“老司机”,习惯性地会去记路,比如某条靠着田地的小溪,还有一座破旧的红色小屋,他记得已经走了不下于三遍了。

“不对劲,我们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

刘锦韬说这话的时候,声音有些颤抖。

他又回想起当初跟踪丁勉一行人,前往废弃学院的情景。

而此时的感受,就和那时候颇为相似。

“没事,只是鬼打墙。”

后面早已不复当初青涩,遇事就慌的青年,微微一笑,从身上掏出了一张符箓。

刘锦韬心中大定。

他这才想起车上还有一位“大师”呢。

丁勉把符箓对折,摇开窗户,仅凭一丝征兆,对着某处扔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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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符箓还未落地,直接在空中燃烧起来!

丁勉眉头一皱:“人为的?”

这几个月的时间,他的画符水准长进了不少,虽然依旧只能画出蓝色品质,但对于灵光的把控,即便是一些老符师也未必能与其相比。

这一点,归功于那位特地从阴间回来的二叔丁不过。

要是换做平时,丁勉可能会选择和这幕后之人切磋一下,但眼下还有一个刘锦韬在,他实在不敢拿刘锦韬的生命去冒险。

丁勉让刘锦韬继续开车,然后拿出一张没有新的符纸,咬破食指,在上面写了一大通咒文,最后不忘加上“丁不过赦令”五个字。

不要小看这五个字,写完之后,整个灵符都散发出一道异样光芒。

而在地府深处,一个正在陪钟馗喝酒的老头,则是微微一怔,随即仰天大笑。

钟馗疑惑不解,问怎么回事?

老头一脸笑意,说我这个做叔叔的,总算可以有点作用了。

而在车上的丁勉,在车子经过某个树下时,没有任何犹豫,把手中的“破相符”扔了出去。

那符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犹如长了眼睛一般,精准地贴在了树上。

顿时,整个大树摇了一摇。

枯叶纷纷抖落。

“好了,没事了。”丁勉双手靠在座椅,笑着说道。

刘锦韬松了口气,说幸亏有你在,不然这趟我怕是回不来家了。

等这辆二手迈腾消失在视野后,树上跳下了一个人。

说是跳,倒不如说是掉。

他掉下来的时候,脚步虚浮,脸色苍白,嘴角还有一抹血迹,如老鹰一般的双银,带着一丝仇恨。

一身灰色青衫,身材高挑,三四十来岁的模样,两鬓带白的中年男子,背负双手,冷笑道:

“丁勉,咱们来日方长。”

*

晚上八点三十七分。

尽管出高速的时候已经有心里准备了,但亲眼看到和细水镇大不一样,或者说完全是两个世界的城市,丁勉的呼吸还是有些急促。

大,真的大。

房子大,车大,马路大,就连一些穿着低胸装的时尚女性,也似乎比镇里发育不良的姑娘要“大”得多。

到处灯火酒绿,霓虹闪烁,街道上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人群,像潮水,霓虹刺眼,灯光恍惚。千姿百态的高楼大厦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远处是刚竣工的五十三层的国际商场大厦,大厦披红挂绿,巍然屹立。

丁勉闭上眼睛,听着由酒吧、汽车、人发出的声音交杂成的美妙音乐;仅仅只是金花市一小撮地方,灯火辉煌,有做打气球,摆地摊生意的,有拿着荧光棒、玩具枪的小朋友,也有打羽毛球的人们……

记得来的时候,赵刚还笑话他,说你小子到了金花市,肯定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眼花缭乱,洋相百出。

之后,赵刚还叮嘱了他很多事,比如大城市不比细水镇,到了那不要随地吐痰,不然是要罚款的;走路要走人行道,有绿灯才能行,不过看到有车过来,能让就让,命只有一条,犯不着跟车赌气。

遇到一些衣衫褴褛,或者说缺胳膊短腿的乞丐,不要随便同情心泛滥,这里不比细水镇,有善心是好的,但就怕人家惦记了你的财产,之后反而会惹下祸端。

多认识些新朋友没毛病,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你丁勉就算比普通人厉害一丢丢,杀过谪仙人,但也千万不要有自傲之心,这世上聪明人很多,只靠一张嘴,一支笔能玩死你的大有人在,能交朋友就最好不要当仇人,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难免会遇到困难、毕竟举目无亲,远水解不了近渴,在外面唯一能够求助的也就只能是身边的朋友们了。

当然,也不要为了交朋友,而去讲一些没有意义的狗屁义气,义气这玩意,也得你跟人家平起平坐,人家才会跟你讲,不然充其量就是你替人挡了一刀后,人家对你心怀感激,仅此而已。

金花市人流量是细水镇的几百倍,就像是一个小溪流来到了大河,鱼龙混杂,有好人有坏人,有君子有小人,遇事不要强出头,虽说路遇不平拔刀相助是优良传统美德。但也应审时度势、量力而为。

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即使你丁勉现在身强力壮,也不该不考虑对方的人数和势力。

如果对方人多势众,你即使有一腔打抱不平的热血,也不能和对方产生正面冲突,而应该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去帮助别人。

说白了,无论去哪,多观察,多模仿,多思考,总是没错的。

丁勉是被刘锦韬的手机铃声吵醒的。

刘锦韬接了一个电话后,脸色就变得有些阴沉,一路上开车都没专心的他,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

丁勉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刘锦韬苦笑一声,说公司的老总让他马上去公司一趟,上次有个客户来找麻烦,说是交接的事没做好。

“那你去啊,我就在这里下车就行了。”丁勉看了看窗外,笑着说道:“正好,我找个地方弄点吃的。”

刘锦韬有些难为情:“这怎么可以,说好了先帮你找个房子,现在扔掉你,太不讲义气了。”

丁勉哈哈大笑,说没事,我有个朋友说了,到了大城市,义气可以暂时先放一方。

刘锦韬一头雾水。

“我自己找房子没问题的,不过你这趟走了,下次得请我吃饭。”丁勉笑道。

“那肯定是没问题啦!我请你吃海底捞!”刘锦韬乐了。

下车后,刘锦韬再三和丁勉道歉,说找到了房子,一定记得拍几张照片给他,把价格也报出来,他觉得合适再租。

丁勉知道刘锦韬这是怕自己被骗了,点头答应。

等刘锦韬的车开走后。

丁勉深吸一口气,仰起头,刚好正对面就是一排环绕的高楼大厦。

从下往上俯视,好似一个个巍峨的巨人,不远处两排立交桥直升到天,错落有致的商店、写字楼、居民房……鳞次栉比,巧夺天工。

丁勉深吸一口气,有点虚了。

不过很快他就给了自己一巴掌,骂道:“丁勉啊丁勉,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以前在镇里怕那些谪仙人也就罢了,这些大房子又不会变成怪兽把你吞了,你怕个鸟?”

嘟嘟嘟嘟!

刺耳的鸣笛声响起。

丁勉茫然看去,发现身后停了一辆小车,车主摇开窗户破口大骂:“乡巴佬,挡着路吃屎啊,还不赶紧滚开?”

丁勉皱了皱眉,强忍着在他车上贴一张“霉运符”的冲动,往旁边挪动了几步。

车子开过去,车主是个年轻的男子,对傻傻站在外面的丁勉竖了个中指,讥笑道:“咱们金花市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农民,才变得乌烟瘴气!”

丁勉愤怒不已。

他就算再“无知”,好歹也是读过高中的,一个城市的建设,立交桥、火车站、公路、栋栋高楼,哪个不是农民工盖起来、修起来的?

现在倒好,农民到了这家伙嘴里反而还成了贬义词了?

丁勉并不知晓,在金花市某些龌龊的小圈子里,很多自恃上流人士的家伙,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贴上了一个恶毒的标签——“防贼防盗防民工”。

这场风波不大不小,但多少让丁勉心情有些悲伤。

他沿着这条道四处晃悠起来,时不时有汽车无视规则,呼啸而过,丁勉走的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看到对面的红灯绿灯亮起时,更是如临大敌,简直比在细水镇收拾脏东西还要紧张。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火锅店,丁勉意外地发现这里的食材全部放在一些小盘子,在中心一个机器托盘里转动。

丁勉害怕出糗,正打算离开,没想到服务员小妹热情地过来招待,不但给他安排了一个敞亮的座位,还很有耐心地告诉他这里的火锅该怎么吃。

原来,这一家叫旋转火锅,当碟盘转到你的时候,就可以把食材拿下来,按照竹签的数量来收费。

丁勉很感激这位热情的姑娘,觉得她真是太贴心了,却并不知晓这座建立在火车站附近的火锅店,无论是店长还是店员,早就见惯了从乡里乃至深山来到金花市“淘金”的土包子,对于丁勉这种穿着廉价衣着冒失“闯”进火锅店的青涩青年,她早就见怪不怪了。

火锅这玩意,以前在细水镇的时候,丁勉还是经常吃的,所以拘束了一会儿后,看了眼周围食客的吃饭,他心里终于平静下来。

饥肠辘辘了一天,丁勉的吃相难免有点不好看,尤其是吃着他最喜欢的撒尿牛丸,那汁水“扑哧”地往外飞溅,惹得右边一行貌似大学生的年轻男女,露出厌恶之色。

一头酒红色短发,长相中等,但穿着打扮都挺不赖或者说时髦的年轻女孩,脸上露出不加掩饰的厌恶之色,悄悄跟身旁貌似男友的男生小声附耳说了什么。

男生看了丁勉一眼,皱了皱眉,然后拉着小女友,刻意换到了比较远的位置。

接着,几个离丁勉比较近穿着学生制服的妹子,也开始“有样学样”,和丁勉保持了一段距离。

丁勉有些疑惑。

自己这身衣服虽然廉洁了点,土了点,但也算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没有一丝气味,偶尔在细水镇出门逛街,不乏还有女人对自己抛媚眼。

怎么到了这个城市,就显得这么格格不入了?

丁勉忽然想到赵刚说过的一句话,他说在金花市的人眼里,所有的外地人都是乡下人,当时在细水镇呆了二十年的丁勉没有理解这话的意思,但此刻看到周围一些阴阳怪气的眼神,加厌恶的表情,丁勉终于了然。

他从不否认来到大城市的自己就是个土包子,但就算再土,也知道行车看灯,走路不吐痰,也不知道坐公交车遇到老奶奶老大爷主动让位,也知道不贪小便宜,某些公共场合不能抽烟。

怎么轮到这些“本地人”的时候,反而在素质和德行之中,他们还不如自己?

这么看来,衣着光鲜也好,身处繁华之也罢,终究只是一层虚假的表现罢了。

于是,丁勉再没有任何顾忌,叫了两碗炒饭,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等火锅煮熟了,也不再一筷子一筷子细嚼慢咽,而是夹一大“坨”,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就往嘴巴里送。

这场面,那叫一个壮观,别说那些个主动避开丁勉的年轻男女瞪大了眼睛,就算是见多识广的服务员小妹,也是目瞪口呆,心想这是哪跑出来的虎人?

旋转火锅的B号大厅,一对无论气质还是相貌,在这个大城市都能排得上号的男女,正在用餐。

因为坐得地方比较开阔,所以丁勉那“丑态百出”的一幕,刚好被男女尽收眼底。

女子虽然觉得挺有意思,但极有涵养的她,并没有笑,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那个明显从外乡初来驾到的青年。

对面的俊美青年,也没有笑,脸上也看不出任何鄙夷。

或许在他看来,这种级别的人物,根本就没有资格受到他的关注。

俊美青年见女子一直看着那个狼吞虎咽,粗俗不堪的男子,微微皱眉,但很快舒展,笑道:“知渔,咱们在这吃了近一个小时火锅,你看我的次数不超过五次,加起来的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可这个素未谋面的凡夫俗子,你却盯了他这么长时间,镇是奇了怪了,难道你喜欢这种粗俗的人?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可以为你改变。”

年轻女子摇头轻笑:“我只是觉得这个世界很无趣,偶尔出现一个不一样的人,感到挺有意思。”

“再不一样,也终究只是蝼蚁。”俊美青年淡淡道。

“你觉得你比他高贵?”年轻女子反问。

“高贵?我觉得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俊美青年忍不住笑道,“如果我们修法者是园丁,凡人是种植的花草,那这个人就是一颗杂土之中即将坏掉的野草,连虫子都不愿意下嘴去啃,你觉得拿我跟他比较合适?”

年轻女子没再说话。

*

花了一百块钱,吃了顿九十多块旋转火锅的丁勉,很大气地没让服务员找钱,拍着肚皮,故意迈着六亲不认步伐走出店铺。

只是来到外面的那一刻,所有的伪装似乎褪尽,拎着一包并不算多重行礼的少年,破天荒有些疲倦,有些伤感。

还是细水镇好啊。

哪怕是坏脾气的刘凤娇,冷漠的苏莺莺,嚣张跋扈的雷爷,刻薄的小胖,起码也不会因为自己朴素的穿着,而看不起自己。

“杂土之中即将坏掉的野草?”

少年自嘲一笑,“这个比喻倒是挺贴切。”

餐厅中的两个修法术士,并不知道他们刻意用法术屏蔽的谈话,一字不漏地被少年尽收耳低。

更不知道这个被比喻成野草的少年,曾斩杀过一个大宗门的六境巅峰大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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