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深处的小村子,静谧而安宁,一点风吹草动便能传遍整个村子,遑论一辆钢铁野兽的轰鸣?
汽车还没从村口驶入,便已经有人通过声音注意到,站在家门口,拿着手电筒向村口这边照射。
“真的是车!”
“妈的,这帮人真是阴魂不散啊,各家赶紧的,能使得上力气的都来,绝不能让这帮鳖孙得逞!”
“是啊!大伙儿都带上家伙,大不了跟他们拼了,敢打我们祖坟地的心思,没门儿!”
“狗日的,欺人太甚,七叔公你这回别再拉着我,我要上土·铳了,干死一个我抵命!”
“天杀的,现在都敢抹黑来,悬崖峭壁怎么不摔死他们……”
整个村子一下就躁动起来,也不管原先在干嘛的,吃饭的扔掉筷子,洗澡的丢掉毛巾,已经睡觉的甩掉被子,一窝蜂地向村口奔去。
猛虎大帅上。
“哟,怪机灵的嘛,回来得快,我忘了通知,也都知道来村口迎接李老师你。”马支书透过夜色看到人头涌动,不由笑着说。
李亚东苦笑一声,深感无奈。都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大龙村的乡亲们算是将这句话诠释得淋淋尽致,他不过是教了他们一门小手艺、带了几天孩子而已,但在他们心中,自己只怕已经成了跟红军一样亲的人。
“胡总,开慢点,视线不好,怕有小孩冲过来,撞到人。”
李亚东还特意嘱咐了一句。
“行,李董。”
汽车以龟速驶进村里,等过了村口以前没有的牌坊时,前面的路上已经站满了人。
“咦?不对呀!”马支书瞪着眼珠子四下瞅了瞅,却是发现了很好扁担、锄头的影子,顿时蹙起眉头。
“停车!”
车外突然传来一声怒喝。
是一个长得精壮,如同牛犊子一般的小伙子,恐怖的是,他手里还拿着一杆土·铳,站在乡亲们前面,一个人横在路中间,枪口正对着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枪的架势。
“吱——”一个地板刹,胡广源赶紧停下汽车。
惹不起啊惹不起。
“老哥,你们这边民风这么彪悍的吗?”
“这个……”马支书顿时一脸尬笑,看了他一眼后,又望了望李亚东,解释道:“这帮家伙,肯定搞错了对象,万万没有冲李老师举枪的道理,我下去问问。”
说着,赶紧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走了下去。
“三娃,干啥呢这是!”
“叔?咋是你?”
李亚东就说这个小伙子怎么瞅着有些眼熟,原来是他的学生三娃,九年了,长变了样。
倒是越来越混了,欠收拾!
于是,也拍拍屁股站起身,准备下车。
“不是我还能是谁?”马支书原本想破口大骂一番,搞什么飞机嘛,人家李老师多年之后再次过来,不说打鼓迎接,一个个的驮着锄头、扁担,连土·铳都拿出来了,像话吗?可一瞅大家都笑意盈盈地围拢过来,心又软了。
“哎哟,谁打我?!”三娃看清来人是马支书后,立即卸了枪,跑过来屁颠屁颠儿的跟他打招呼,背对着汽车,脑壳突然被人扇了一巴掌,猛地一回头……
却是,愣住了。
是那张他深埋在记忆深处、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脸,是那个告诉他“男人要争强,却不能耍强,得有个为之奋斗的目标,为家人,为乡亲,为袍泽,为祖国”的男人,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欺负过村里的其他孩子。
是他的老师!
那是他一辈子听过的最有道理的话,以前从来没有人对他这样讲过,所以他一直记在脑子里,现如今,他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李老师!”三娃惊喜,瞬间红了眼。
“哟,你还记得我这个老师呀,都敢用枪口对着我了?”李亚东笑了笑,打趣着说。
“我……啪!”三娃手中从他爷爷那里继承过来的、平时最宝贝的土·铳、纵横大漠无往不利的凭仗,瞬间丢得老远,仿佛上面沾了瘟疫一样,然后反手就给了自己一巴掌,毫不含糊。
‘这孩子,这么多年过去,还是一根筋啊!’李亚东心想。依旧不太适合开玩笑。
望着他惭愧不已的脸,赶紧拍了拍他的肩膀,如同当年一样,俩人经常放学后坐在校外的山头上,李亚东知道他跟别的孩子不太一样,自尊心极强,把他当成大人,拍着他的肩膀说着一些“深奥”的大道理,试图不让他将来走了极端。
“臭小子,还是这么死心眼,跟你开玩笑的,你要是手里拿把枪,我都敢头上顶着苹果让你打。信不?”
这话绝不是李亚东扯犊子,是关乎信任的问题。虽然老话讲“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但这句话也不是绝对。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或许在某次的内心悸动之下,便能收获对方的绝对信任,就好比当年刘关张三兄弟桃园结义一样,看似草率,却义贯苍穹。
三娃于李亚东而言,正是如此,他对他的信任,并不亚于齐家兄弟,哪怕笼中斗,你死我活的结局,他都不信对方会对自己下手——以他现在的身板,李亚东自认肯定是干不过的。
“信!但我不会打。”三娃傻笑,很天真、很淳朴,一如当年一样,只在鲜有的几个人面前才会露出这种表情。
“行,晚点再跟你唠,我先见见长辈。”李亚东又拍了拍他厚实的肩膀,错过身去,一大帮记忆中已经有些模糊的面孔,顿时开始重叠,并老去……
时间荏苒,九年,已经是一段很长的岁月,孩子长大了,中年人老了,老人……或许已经不在了。
李亚东能明显察觉到,以前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们,今晚缺席了好几位。
“李老师,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你盼回来了。”七叔公扔掉手中利用木头结子、巧妙制作而成的拐杖,上前紧紧地握住李亚东的双手,表情激动,黄昏的眸子里有晶莹闪烁。
就是这个年轻人,做成了他一辈子没干成的事——带领村民过上富裕生活。
现在村里家家户户用得起电,吃得起肉,也有余粮喂牲口,隔三差五的还能去县里走一遭,置办些城里人的稀奇物件儿。
这在他看来已经是顶富裕的生活。
“七叔公,身体还健朗不?”李亚东特地提高了几倍音量,因为当年老人家的耳朵就不太好。
算算年纪,应该过九十了,大龙村的活化石。
别看现在只是一个干瘦、佝偻的小老头,当年可是令土匪和日苯鬼子闻风丧胆的游击队队长,杀过的人,一双手指定数不过来。
“好着嘞,以前倒没什么,现在瞅着村里日子一天比一天好,看着孩子们越来越有出息,却不想死了。”七叔公哈哈笑道,黝黑的脸上布满沟壑。
“一看您老这精神头啊,指定能活一百岁!”
“呵呵……你这小娃娃呀,还是像当年一样嘴甜,这次来了,可得多住一阵儿啊。”
“行,七叔公,一时半会儿不走。”
听到李亚东这么一说后,周围的乡亲们皆是眼前一亮。
“瞎子婶儿,您纳的千层底儿鞋我收到了,合脚的很,老舒服了……”
“大根叔,那对狼王牙贼稀罕了,我打算请银匠弄个包边,以后给孩子带着辟邪……”
“大凤姐,你那手艺还是没变,一瓶老酒真够劲儿,不比首都那边的牛栏山差……”
“付大叔……”
李亚东挨个儿的跟乡亲们打起招呼,记忆力也确实不是吹的,过了三十的人基本都能叫上名。
“咦?”就在这时,一旁的马支书却插话问,“怎么不见大军和红明啊?”
这是他的一对好基友,基本盖天一顿酒,今晚却都不在。
都是村里的顶梁柱,还都是爱凑热闹的性子,很不合常理嘛。
然而,听他这么一问后,乡亲们脸上的笑容,却是逐渐黯淡下来……天才一秒记住三五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