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这两个字代表着尊贵与无上的荣宠,但倘或在这两个字前加上“亡国”二字之后,则意味着悲惨和无限的屈辱。而我就是那个极不走运的。
我叫夏琉璃,夏国曾经的琉璃公主。
“曾经”是个令我讨厌的字眼,尤其在夏国被夷为平地,成为永远的过去之后。
爬得越高,摔得越痛。
曾经有多么的荣耀,此刻就有多么的落魄。
我已经像个山顶洞的野人般,在这个荒僻的鸟都不会拉屎的悬崖底部苟且偷生了六天。
六天,人间炼狱似的六天。也就是在这似短又长的六天,那种名叫“仇恨”的毒素扩散到了我的骨血之中。也就是在这六天里,曾经雍容大度的琉璃公主彻底地死掉了。取而代之的是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散发着仇恨气息的妖孽。
六天前,那冲天的火光,令人窒息的浓烟,刀剑撕裂皮肉的声响,女子饱受欺辱的嘶吼……所有的一切,都化作了“仇恨”这种毒素扩散的催化剂。
我已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蜕变,仿佛就在一瞬间。
命运将我塑成了一个睚眦必较的恶毒女人。即使要死也会顺手拉个垫背的!
我的运气不错,顺手拉来垫背的是北齐的太子。国破家亡的那夜,在敌军海啸般的狂呼声中,我从五丈高的城楼**。
**的刹那,我看到一张张似兴奋又似无限惋惜的脸。
北齐王攻城多半是为了一雪十年前的夺妻之辱,出兵前,他曾放下狠话,要我父王血债血偿,他要北齐最卑贱的奴隶蹂lin夏国皇室的所有女子!
我的皇姐皇妹无一漏网,惨遭世间最残酷的羞辱和屠戮。那些残破的衣服碎片和着处子最宝贵的鲜血,伴随着女子声嘶力竭的呼吼,像是一台巨型绞肉机让我血肉横飞。
没想到自小不学女红,不爱红妆,痴于舞刀弄棒,排兵布阵的我,竟侥幸逃过了这场浩劫。
曾经被视为最没出息最没皇家淑女气质的公主,终于有了咸鱼翻身扬眉吐气的机会。
只是这机会,未免有点惨烈。
我向来不是逆来顺受低眉顺眼的和顺女子,所以即便是死,我也要热热闹闹痛痛快快地大闹一场。
从后宫大院到护城墙头,躺着无数北齐战士的尸体,毋庸置疑,那是我的杰作。
我不知道我的双手已经沾了多少亡灵的鲜血,我只记得母后送我的白衣纱裙,已经被血浸染成了耀眼的大红色。
漆黑的夜空,飘着棉絮般洋洋洒洒的鹅毛大雪。世界已被银装素裹得焕然一新。我就在这样迷人的夜晚,像只血蝴蝶般翩然而落。北风呼啸着灌满我的衣袖,无数迎面撞来的六角雪花葬身于我的怀抱之中。
我的纵身一跃,难免会让北齐王的雪耻计划落空,毕竟无论如何,他也无法玷污一滩烂泥般无形无状的血肉。一想到北齐王那张气急败坏的脸,我就开心得有点得意忘形。即便这忘形将以生命为代价,可是那又如何?
我喜欢和讨厌的人对着干,而且从不计较任何代价。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我的姥姥,那个可以扭断自己亲生骨肉的脖子来致自己讨厌的大夫人于死地的女人。
在所有人伸长了脖子,等着看我即将摔成一滩肉泥的瞬间,一柄利剑自宽大的袖袍中挥出,剑尖触地弯出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化解掉带我去死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