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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白甲(1 / 1)

尽管是冒了不小的风险,不过所得真的有限。

驻有八旗兵的几个县治不能进,几个大集镇也是不能进,乡村倒是没有八旗兵,不过看着到处是被杀戮遗留下来的尸首,也还真的是气闷。

从济南向西,那是一路荒芜,原本是十分富裕繁盛的所在,现在却只剩下断壁残垣和伏尸处处。

整个侦骑队伍,对清军的痛恨是与日俱增,而朱王礼这个首领,还得一心盘算着清军的主力到底在哪里!

越往西,他就越是感觉到不对,清军似乎并没有把主力留在济南西边附近,也没有大举进军的打算。

似乎在城下吃了一亏后,感觉济南不是块好啃的骨头,清军就暂且放弃了。

“入他娘的,干一票再说!”

感觉是感觉,但不打一打,怎么知道清军不怎么严密的防线是真的还是虚的?

一想到回去后要见张守仁回事,凶悍如朱王礼者,也是腿肚子转筋。

倒不是张守仁打人什么的,骂是常有,不过一般得张守仁欢喜的才会挨骂,寻常人想找骂,也没那机会。

但张守仁为上位久了,自有一股威严气度,而且驭下之道就是恩赏分明,有错必罚,越亲近的,罚的越狠。

朱王礼这个泼猴也是被调教出来了,现在官儿越当越有味道,要是被张守仁不由分说的拿下来,这脸就丢大了。

对面的清军营地看着规模不大,也就四十来匹马拴在外头,根据浮山这边的经验,四十来匹马,清军人数最多是二十左右,其中还有一些负责养马和杂务的跟役,战兵数字不会超过十五。

而朱王礼这边有三十一人,战斗力超过一半,这仗能打。

就在他要下令的同时,撒在北边警备一个部下不顾隐藏行迹,正拼命打马过来,在相隔数十步远的时候,那个部下便是大声叫道:“头儿,快走,眼前这营地是诱咱们的,北边过来几十骑,都是鞑子战兵,南边肯定也有人,咱们快走吧!”

“入他娘,终日打鸟,叫鸟啄了眼?”

朱王礼也是老江湖了,一听这部下的话,知道必是自己一行人漏了行藏,人家撒一张大网布了下来,就在这里等着自己一伙。

他十分庆幸,还好没有冲下去,不然的话,自己和部下在内,怕是都死定了。

当下再无犹豫,立刻便是喝令道:“走,赶紧走!”

说着,拔马便走,三十一骑全部汇拢,向着东南方向疾驰。跑了大半个时辰之后,马匹疲累,骑队暂停,朱王礼从马上跳下来,伏地听着。

“狗日的鞑子还是追过来了。”

在地上,他分明听到大地还有是隐约的震颤感觉,这种感觉不是特别明显,但长年在战马身上的人能敏锐的感觉到大地的抖动与震颤,然后通过这些动静来判定敌骑的距离,虽然不一定百分之百的准确,但也有个八成九成的把握了。

“三里地,最多不超过五里。”

“三十匹马,人有多少这没个准。”

“和他们做过一场吧,入他娘的,真不知道我们骑队甲哨甲排的厉害?”

一群骑兵纷纷跳下马来,也是趴在地上听动静。这种功夫,在战场上超过一定时间,是个人人都能掌握的活计。

听到追骑人数不多,这些家伙的心思就活泛起来。

这一次深入敌境,个个都是憋了一肚皮的鸟气。虽然都是出生入死的汉子,死人那是见的多了,和清军交手之前,海盗,山匪,响马,这些作恶的家伙杀的多了,被他们遭害的人也是见的多了。

但整村整镇的人被屠,尸体把地上盖的密密麻麻,鲜血凝结的隔了很久还看的十分清楚,特别是杀人不分老幼男女,几乎是一家子一家子的人被杀死在自己的家园之中,这样的场景,还是勾起了这些汉子的无边杀欲。

鞑子该杀,只有死鞑子才是好鞑子!

这些天来,总是在村镇之间穿行,见了太多的惨景,也避让了不少次鞑子的兵锋,今天有适合的对手和适合的战场,几乎是所有的人,都是战意满盈。

“好吧,和他们做一场再说。”

朱王礼身为主官,当然不会意气用事。但老是被鞑子这样撵兔子一样在外围撵来撵去,不能深入东昌府,也不能向北方机动哨探,这一次出来几乎没有成果……他们连鞑子大营的影子也没瞧着。

这鞑子再虚张声势,再谎报人数,一翼大军总得有几万人不是吧?

几万人在一起行军,就是无边无际,旌旗多到不可胜数,营地也就得有好几里方圆的大小,还得掠夺汉人百姓当奴隶苦工才成……可这些朱王礼一伙人根本就没看到,鞑子主力消失的无影无踪,外围是一股一股的骑兵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今天刚想深入一点,人家就设了一个套子叫他们钻,现在敌骑追之不停,显然是马匹休息的比他们的久,再这样跑下去,马力耗光,敌骑仍然缀之不停的话,到时候他们的处境就很危险了!

“陶守拙,余则平,张富,你们三个,把这几杆家伙拿去,给我们押阵,陈三,王大雷,你们几个,用投枪,李烯,你们几个,随我在两翼,投完枪,我们就冲上去砍他娘的!”

在战场上久了,这一排骑兵几乎就是一家人的感觉,朱王礼了解每一个部下的优点和长久。陶守拙几个,稳的住,但吃亏在臂力不足,长兵器使的吃力,投枪不是很好,所以朱王礼把自己腹马一侧的包裹打开,拿出三支象火铳的物事来。

说是象火铳,但没有火门夹,也没有火绳那一堆东西,只是火药弹丸,倒是定装好了,每人都有一份。

“头儿,这是什么玩意?”

看到有瞄准的准星,三个骑兵觉着是火铳,但没有火门夹和火绳,又是叫人觉着蹊跷的很。而且这火铳也真的很短,就是浮山火铳一半左右的长度,比斩马刀也长不了多久,倒是铳管较粗,看样子发射药能装进去不少。

要不是这么短而粗,怕也装不了这么多。

“这是自生火铳,不要火绳引火!”朱王礼一边束紧自己身上的装束,做着战前最后的准备,一边对三个部下道:“赶紧装药,上弹丸,一会能打响就成了。这是将作处还在试验的马铳,老子厚着脸皮要了三支过来,这玩意还没有定型,不要太多指望,实在打不响就扔了,操马刀上去砍就是了。”

听着上官这么一说,三个骑兵都对手中的家伙不是很有信心,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接受转职成为三个火枪手的现实,当下人人一铳,策马退到队伍的最后。

所有人都是紧张的准备着,束紧马腹带,系好自己的盔甲,勒紧头盔,预备投枪的把投枪已经取在自己手中,备用的则就在一反手就好取的地方,骑兵对骑兵,有马速的肯定是占据冲击优势的地方,而事先准备好远程投掷的一方必须要击中移动的靶子,否则等对方赶过来的时候,吃亏的就一定是没有把马速带起来的一方了。

这就是优势和劣势,一群汉子,已经在张守仁的调教下杀人如麻,转进千里只当等闲,这点子道理还是很明白的。

正面投枪一道防线,两翼斜插搅乱敌阵队列,后阵三个火铳手拦截漏网之鱼,仓促之间,朱王礼的这个布置已经是自己能做到的全部,剩下的唯有交给上天了。

“来了,稳住!”

“是女真八旗!”

“入娘的中大彩了,三十匹马十五骑,没有跟役和蒙古、汉军,全部是马甲。”

“六个马甲,壮尼达一个,还有一个拔什库,六个白甲,一个分得拔什库。”

朱王礼也是喃喃自语,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他此时也是有点发征,甚至有点儿吃惊。他们是远去北方游击到高阳的人,在高阳城下还杀过女真马甲,首级已经报上去了,估计朱王礼最少能被朝廷授个千户世职下来,毕竟这些年来,能阵斩女真马甲的明军将士,实在是寥寥无已。

而此时,在他们眼前,不仅是有穿着厚厚的镶铁棉甲戴着黑缨盔的马甲,还有一半左右是穿着水银重甲,手中持有铁柄重长刀或是铁柄长枪,一人双马,如同一支支利箭一般,狂飙狂进,粗野而迅捷的猛冲过来!

“哈哈哈,这次赚了,赚大了!”

在此时,朱王礼唯有仰天长笑:“弟兄们,整个登莱镇当年也没有人杀过白甲,鲁军几万人,没有见识过白甲,卢尚书,高太监,宣大镇辽镇十几万人,没杀过一个白甲,今天我们要不提几颗白甲的首级回去,大人知道了,你说他会不会踢你们屁股?”

“踢俺们的?头儿,你也跑不掉吧?大人那脾气,不给你来个过肩摔叫你来个狗吃屎,他能饶你这一回?”

“上吧,七个白甲,俺定一个。”

“俺也定一个。”

敌骑越来越近了,八旗马甲是穿着镶嵌铁叶的棉甲,明盔暗甲,或是内罩一层皮甲,增添防御能力,手中兵器,则是以八旗长枪和虎枪为主,领催和拔什库身后都背有二尺见方的认旗,用来在战场上分辨职位高低。

至于白甲,则是全部的水银重铁甲,内里再穿一层棉甲,甚至再加一层皮甲,一人穿着三层甲胃,防御能力十分厉害,甚至是他们的战马,也是穿着一层棉甲。

以当时的条件来说,白甲就是八旗的重骑兵,不折不扣的当是时的重型坦克!

他们手中的武器,也是十分沉重的铁柄挑刀或铁枪,在高速冲刺的马速下,碰着就是一个巨大的铁窟窿或是严重的内伤,当者披靡,无可有正面抵挡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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