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y这位大姐可能和q有关系,这是自己的背后势力恐怕也是惹不起的。
比全盛时期的大伯还要强的北美最大的堂口领导人,七叔唯一的继承人jason伍的死虽说是变态医生所为,但是q在其中肯定扮演了什么不光彩的角色。
单纯从势力的大小来讲,并不是q真的要被闫先生强,而是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严先生的生意虽然也不合法,但对于地下黑市来讲,几乎相当于公开的,那是打开门来做买卖。而这个q,到目前来讲,闫宇对他一无所知,要知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而闫宇一直觉得,q虽然是侦探排行榜的第一,但是却并不是啥好鸟,闫宇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真的没有到过现场、几乎没有案件信息来源的人,能比所有人都要快一步找到杀人凶手,极大的可能就是这个人就是案件的幕后指使。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q在这群侦探之中安插了自己的眼线。
虽然闫宇怀疑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但是不得不防备眼线的存在,而在闫宇的猜想里,如果唐探二的案件中有眼线的话,那最有可能的,还得是kiko。
唐探二里,kiko追查过q的ip地址,虽然不在加拿大也不在美国,那可以肯定的就是宋义不是q,至于他说的两次出现在凶案现场是受q的指引,闫宇觉得很有可能,是因为宋义和q极有可能是互相利用的那种合作关系。
而kiko说的q的id不在加拿大,那这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呢?
这个眼线也不可能是宋义,否则,q给所有人指明杀手就在糖厂,那是在出卖掉自己的眼线。
而且,宋义做侦探的目的很纯粹,根本不是因为什么爱好破案,当什么侦探有成就感。
他成为侦探的最初目的只是找到他的妹妹,后来查到她妹妹被陆国富,卖到南美做鸡,十死无生后,他的目标也只有搞死陆国富。
那么他为什么对本不应该过多关注的两起案子那么关注,还特地在监控画面中留下了自己的正脸照片。
那么极有可能是q提供了一个能够杀死陆国富的机会,宋义才选择了加入变态医生的杀人案件,完成顺风车杀人,否则宋义对这个案子估计都没啥兴趣。
这样一个人,可以保持短暂时间的合作,但是想要他死心塌地地汇报一切事物,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宋义的复仇这个词听起来很正义,但有一句法谚,闫宇觉得说得很对,那就是:“犯罪就是犯罪(murderismurder)。”
闫宇作为一个受多年法治教育的人,可以理解宋义为妹报仇杀人的心情,但是却并不同意他打着复仇名义想要杀人还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做法。
这也是闫宇身为一个警察和那些侦探不同的地方。
闫宇崇拜的复仇,是民国第一女刺客施剑翘那样的复仇,她报杀父之仇,刺杀孙传芳后,坦荡地留在现场自首,不连累孙传芳护卫不力的保镖,也省得警察抓人制造恐慌,或者连累其他无辜的人。
如果警察不能主持正义,那我愿意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为亲人主持正义,不连累其他人,堂堂正正地拆穿他人的面具,让世人知道这个人的死不是什么意外或者谋杀,是当初被他害过的人来给他的报复,这才叫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一方面,你杀了人后栽赃给一个变态杀人医生,那就不是让别人承担责任了么?
荒谬,任何人,就算是罪犯,他也只需要为他做过的事承担责任,这才叫公平正义。
换作闫宇是秦风,根本不会像他那样放宋义一马,还把证据还给了宋义,闫宇只会送他进去,然后看在朋友一场的面子上,找最好的律师为他辩护。
另一方面,打着复仇的名义杀人,杀的是就算是个人渣,还觉得自己替天行道的人,闫宇觉得得离这样的人远一点,小心雷劈他的时候,稍带上自己。
q就很像是一个非常职业的犯罪组织,他当侦探也不是为了什么匡扶正义,还原案件真相,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多么的高明。
对此,闫宇一直猜测,q是一个组织,账号由组织共享。
以kiko的黑客水平,q的ip地址如果是个无法定位的浮动ip,或者虚假的ip地址,根本逃不出kiko的手掌心,一定能查出个具体国家。
当然,在闫宇的怀疑中,kiko也和q脱不开关系,但编了谎话欺骗秦风,但这个可能性稍低,因为没必要。
所以,最有可能的就是q在加拿大是真的,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也是真的,所以,根本不知道具体哪个地址才是,因为都是。
但是,因为这一切都没有最后的结论,因为闫宇还没看到《唐探3》,但是,以闫宇谨慎小心的性格,如果q真是个组织,后果自己以及大伯的势力是很难承担的。
crimemaster,一个破案的app为什么要叫做犯罪大师,闫宇觉得,很好理解,能破案就能犯案。
就像唐探2说的那样,白天做破案的神,晚上做犯罪的兽,反正就是不当人。
宋义说的那句:‘当你在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望你。记住,看可以,别看太久。’
在闫宇的理解中,可以简单的翻译成,当你在侦破犯罪的时候,犯罪也在引诱着你。侦破犯罪可以,但是要抵得住诱惑,别去犯罪。
所以,闫宇觉得q根本就不是什么侦探,更有可能是经验丰富,智商奇高的犯罪分子,或者说犯罪组织。
所以,在谜底揭开的时候,如果动用私人力量,很有可能招致报复。
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所以,如果无法通过法定程序给ivy定罪量刑,又不甘心放虎归山,最好的选择就是拖下去。
反正,汶颂一死,用不着移送起诉了,牙套妹走程序可以正常另案办理。
至于ivy,这个案子是个犯罪集团案件,可能判处刑期10年以上,羁押期限最长能达到7个月。
闫宇都用不着羁押她,先监视居住,让她安心生孩子。
反正闫宇不担心ivy逃跑,她一逃跑,就做实了她畏罪潜逃,以后除非找地下黑市进行整容,否则再也无法用她的那张脸实施犯罪了,
闫宇从警的第三个年头,还是第一次通过这种合法耍无赖的方式对付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