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我想去当兵(1 / 1)

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傻了。

那个曾经以天才著称的少年傻了。

但事实上,却从未有人走进他的心里,倾听他的心声。

直到此时。

唐天爱终于明白,为何沈北能够有如此大的壮举。

他和其他人不同。

对于这个傻子,每个人都是敬而远之,甚至发出几声嘲笑,议论几句之后离开。

沈北的做法,与常人不同。

这也注定了,他这个北天王,并非浪得虚名。

沈北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

一般人,比不上他。

从这一点就能够看出来!

……

“天爱,去拿两瓶水,买两份盒饭过来。”沈北冲唐天爱道。

唐天爱嗯了一声。

天南大学校外的路边,不乏有沿街摆摊的商贩。

唐天爱走了过去,买了两份盒饭,两瓶水!

当她返回,将东西交给沈北。

沈北接了过来,一份盒饭递给了魏正阳,随后在路沿石上坐了下来。

打开盒饭,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这让唐天爱惊讶极了。

她能猜出沈北要自己买盒饭,是要给魏正阳,但她却没想到,他堂堂北天王,竟然就这么坐着吃了。

本来。

午饭唐天爱还打算请他吃一顿好的。

现在看来,不必了!

魏正阳只是看着手中的这份盒饭和一瓶水,他的喉结动了动。

一年的痴傻,所有人都知道天才不见了。

今天,失去所有希望的魏正阳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在自己面前。

他曾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一个腾云驾雾的神仙告诉他,你的未来,充满了希望。

梦?能信吗?

魏正阳转过头,看着于路沿石上坐着,津津有味吃着盒饭的男人。

唐天爱走了过去,在沈北身边坐下。

“我也饿了!”女人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沈北闻言,将自己的盒饭递给唐天爱。

唐天爱摇头。“你吃过的我不吃,嫌你脏!”

沈北给了唐天爱一个白眼,继续吃了起来。

“坐下来,吃顿饭,喝口水,吃饱喝足以后,好好想想,你应该做什么!”

魏正阳犹豫再三,随后一言不发,在沈北远处的路沿石上坐了下来。

“这世上还有人,坐着和傻子一起吃饭?”

“别看,这个人,也不怎么正常!”

有路过的人流议论。

魏正阳低着头,扒拉着米饭。

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和自己说这些,但是,他很感动。

饭间无话。

等吃完饭,沈北将盒子递给了唐天爱,唐天爱站了起来,丢进了垃圾桶。

沈北掏出一支烟点上,抽了一口。

“吃的满嘴都是油……”唐天爱拿出纸巾,给沈北擦了擦嘴。

“你是什么人?”

就在这时,那一直低头不语的魏正阳,突然开口说道。

沈北抽了一口烟,有些好笑。

唐天爱转过头,道:“魏正阳,弄了这么半天,你压根就没傻。你这混蛋,原来傻都是装出来的,我实在搞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装傻?”

唐天爱与魏正阳曾是老同学,见他开口,唐天爱眉头微蹙。

沈北抽着烟,并未开口。

但魏正阳,却没有回话。

“我知道教导主任对你的态度,让你打击很大。可是魏正阳,你念书不是给教导主任念的,是给你自己念的,教导主任算是什么?他什么也不是。”

唐天爱语气不悦,继续说个不停。

魏正阳听着唐天爱的话,迟迟不语。

“你读过天与地这本书吗?”这时,沈北忽然道。

魏正阳抬起头,看向沈北,说道:“看过,而且很熟悉。这本书,是北境老守护写的,讲述了主人公,从一个普通人,成长为国之勇士的故事。天与地,说的就是他!”

沈北点了点头。

“天与地这本书,我也读过。这本书,我觉得年轻人都应该读一读,他很好的诠释了我们的将来,并且告诉我们每个人,下一步应该如何走。”

“一步一个脚印,就不停的走,不要回头,直到死亡!”

说着。

沈北一笑。

一旁的唐天爱粉唇努起,道:“这本书我读不下去,感觉太难代入了!”

魏正阳道:“天与地需要用心去看。和你说的一样,能够真正看懂天与地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大部分人在看到天与地这些无聊的情节之后,都会选择放弃。就算强行读下去,可读不出内中精髓,它只是一本无聊的白话小说。”

“看样子,你领悟了?”唐天爱冲魏正阳道。

魏正阳没有回话。

“所以就拿这本书来讲,我觉得,作为一个天才,应该去做天才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在这里装傻充楞!”沈北看向魏正阳,嘴角带笑。

“我父亲他,从来都看不起我。”

魏正阳兄弟三个,他是老大。

从小到大,父亲对他的要求太高,门门功课要拿第一。

可事实上。

魏正阳摇头。“其实,我不喜欢看书,不喜欢念书,我天才这个称呼,都是被逼出来的,你们无法想象,每天从早读到晚,没有周末,没有假期,甚至上厕所都要看书,是什么滋味。我考试失败了一次,他就觉得我不行……”

魏正阳深呼了一口气。

“一年下来所有的时间全部被安排满,除了睡觉以外,几乎没有属于我自己的时间。我装傻只是想告诉他,他这么做,只会适得其反。”

魏正阳想要一些自由。

哪怕是一个属于自己的周末。

他觉得这些年来,已经超出了心里所能承受的极限。

听着魏正阳的这些话,唐天爱抿了抿嘴唇,伸手拍了拍魏正阳的肩膀。“从来都不知道,你还有这种心酸的往事。教导主任太苛刻了,他这样做,早早晚晚,会把你逼疯的!”

“已经疯了。”魏正阳回道。

“我想去当兵,他问我,当兵能有出息?”

说到这里,魏正阳道:“天与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喜欢北境守护那种狂热的心态,喜欢他那种豪情万丈的精神,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放。但我父亲说,当兵,等于自掘坟墓!”

“他说的很对。”

出奇的是,沈北颇为赞同。

就连唐天爱都意外,沈北这么说,不是砸自己场子吗?

魏正阳道:“不,当兵不是自掘坟墓,而是选择了一种方式生活而已。我有几个朋友是当兵的,他们每天过的都很充实,没仗打的时候一起训练,训练结束以后还能坐下来吹吹牛。不像我,书呆子,连个朋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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