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庄明歌觉得自己就如同那策马奔腾的骑士,跳着古老的骑马舞,一次又一次的进入了吉蒙里的身体。的声音环绕在他的耳边。
地下水道内,战斗越发,他看到了鲜血飞溅之后,形成了图案,虽然被诸多的血污覆盖,变得模糊,但毫无疑问,那是一个召唤阵。
“恩……我的主人,看样子你已经发现了呢。”
吉蒙里发出了荡人心魂的呻吟,扭过头来妩媚的看了庄明歌一眼,一头散乱的长发遮住了半边脸,但却显得更加的迷人。
庄明歌感觉自己的下体顿时膨胀了好几分。
吉蒙里敏锐的感觉到庄明歌的膨胀,眼瞳仿佛要滴出水来,诱人的呻吟和春情让庄明歌的心跳越来越快,动作也越发凶猛。
吉蒙里说道:“实际上我从一开始就看出来了,美杜莎和阿尔克墨涅制造出来的怪物不是守夜人的对手,她们想要击败守夜人,只要用怪物们的鲜血召唤出更加强大的怪物,只有这样,她们才能够击败守夜人。”
庄明歌喘着粗气问道:“你觉得他们会召唤出什么怪物。”
吉蒙里呻吟着说道:“用如此众多的魔物的尸体和鲜血展开的召唤阵,可以召唤出非常强大的怪物,我的主人……恩,你看到了吗,墙壁上凌乱的恶魔字符,到底是什么意思。”
庄明歌眯起眼睛望过去,说道:“恶魔字符太过于凌乱,我认不出,不过还可以看懂其中一点,强大,黑暗,血脉,炙热……”他又仔细的看了几遍,最终了摇了摇头,“不行了,除了这些,我什么都看不懂。”
连庄明歌都看不懂的凌乱恶魔字符,其他人想要看懂,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位于地狱之中最强的骑士,你的黑暗无人能及,忠诚的血脉在跳动,炙热的气息在燃烧,我在此呼唤你,献上最高的祭品,让伟大的你,降临于此。”
吉蒙里享受着庄明歌的冲击,满脸潮红,樱唇吐出动人的字符,断断续续的将墙壁上的恶魔字符说了出来。
庄明歌将是自己的双手放在她的腰部,将她固定好,飞快的冲刺,满脸惊讶的说道:“黑暗骑士,她们居然要把黑暗骑士召唤出来?”
“是的,我的主人。”
黑暗骑士是地狱中非常另类的存在,他们生前是人,死后却变成了堕落黑暗的骑士,满身怨气,黑暗之力遍布全身,他们走过的地方寸草不生,他们杀害的人永世不得超生,他们是黑暗的代言人,是恶魔也不愿意轻易招惹的存在。
能够成为黑暗骑士,生前必定是非常强大的骑士,因为遭到了可怕的背叛,所以死后满身怨气不愿意进入冥界。
恐怖的怨气和黑暗进入他的身体,支撑着他的躯体动了起来,发挥出比生前还要恐怖的实力,这就是黑暗骑士。
一个强大的黑暗骑士,可以轻轻松松的将一支全副武装的部队歼灭,骑士的力量,强大到令人难以置信。
庄明歌若是有一支一千人的黑暗骑士,轻轻松松歼灭教廷不在话下。
一个黑暗骑士的力量顶多就是白银级别。
但若是十个黑暗骑士联合在一起,实力就会暴增数十倍,一百个黑暗骑士联合在一起,王级别的怪物也要跑路。
但一百个白银级别的魔法师,如果前去屠王,说不定会被王切菜砍瓜般的杀死。
这就是差距。
可惜地狱的黑暗骑士太少了,把这些骑士聚集起来也不会超过十万,比起数百亿的种族来说,少的可怜。
但是,这十万黑暗骑士,却可以轻轻松松的将数十个地狱军团击溃。
吉蒙里说道:“地狱里曾经出现过一只黑暗骑士团,领头的是一位伯爵级别的黑暗骑士,成员不过三千人而已,却硬生生的摧毁了七十二柱军团之中三个军团。”
七十二柱军团,是地狱军团之中,精锐中的精锐,实力可怕无比。
但三千黑暗骑士,却击溃了三个军团,震惊了整个地狱。
这个黑暗骑士凭借着手中的军团,纵横地狱,几乎无人可以抵挡,但最终因为狂妄自大,激怒了一位公爵,公爵一怒之下,亲自出手,将这支黑暗骑士团连根拔起,全部摧毁。
顺便说一下,这个愤怒的公爵,叫做阿加雷斯。
他是72柱魔神中排第2位的魔神,等级为公爵,掌控31个军团。被叙述成有三个头的恶魔,分别为人,牧牛和小羊的头。
骑着地狱的龙,有着水鸟般的脚掌和蛇尾,口能吐火,手持涂着剧毒的枪,通晓天文和数学。他的乐趣就是引人酗酒或赌博或引发其犯罪的。
他的力量足以摧毁任何要人,无论是神圣者还是世俗者。以前是德行天使的领导者,他以侯爵的名义指挥31个军团,称变幻的候爵,其中一个外貌是位看起来弱不经风的老贤者,说起话来相当有力。肩上常载着一支大鹰,坐骑是条大鳄鱼。据说他有能预见未来的能力,能道破世间的所有谜题,但是说出来的话却真假半掺,不能轻易相信。会多种人间的语言,并有着引起大地震的力量。
地狱七十二柱魔神之中,除了上面那一位,无人是他的对手,黑暗骑士团纵然强大无比打,但数量太少,还不是他的对手。
若是筹齐十万,也许可以跟这位阿加雷斯一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