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的草原中,一些水源丰富的地方,他们也会开垦一小片的土地,种些耐旱的大麦和燕麦,产量却是低的可怜,所以饮食上还是依赖于畜牧业,大多吃一些奶制品和肉食,
这天,云乔他们到了一个叫花镇的地方,大家商量着,应该对北漠多些了解,所以打算在此盘桓一日,
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连人带马的都出来了,除了一辆马车,其余都是一人一马,这种装备,在大漠是很普通的,
一进城,就打听了最大的客栈,也是唯一的一个,只见门里有一个大大的场院,房子不多,马儿的住处比较大,不过随乡入俗了,他们也不计较,要了几间房,就聚在了楼下的大厅里,
本来想出去吃饭,可是老板说了,天色一暗,城里的店铺就关门了,出去也找不到什么,
大家坐定一问,原来在这里吃饭,是不可以点菜的,只有固定的几样,有煮好的羊肉和奶茶,也有一些炒米和茶面,青菜?那东西没有,奶茶里的茶叶就算是菜了,也是绿的不是,
好吧,吃饭嘛?其实就是个样子,听听他们说啥才是主要的,就随便要了几样,还别说,虽然做的粗糙,可是味道很香啊,肥而不腻的,估计主要是肉食新鲜,奶茶也很香醇,
吃了一会,气氛也渐渐浓烈,添酒加肉的,跟周围人打成了一片,尤其是拓跋和阿赤,还开始串起了桌子,当然是一手酒壶,一手杯子,称兄道弟的别提多热乎了,
这里的酒大多是劣质的高度酒,喝起来很是呛人,可是跟这里的人非常配套,虽然暴烈,可也有着醇厚的味道,喝到酣处,唱起了草原的长调,
云乔听着这悠扬高亢的调子,还有那凄婉的胡琴声,恍惚回到了前世,
“这里的人很简单,吃饱穿暖活下去,就是他们最基本的需求,可是这片土地太贫瘠了,常常一场风沙就掩盖了水源,他们就得打点财产再去迁徙,生活在这里还真是不易啊,”
拓跋回到空间,很是感慨的说道,
是啊,沙化这个一直困扰着地球的课题,可不是小小的她能够改变的,那些人早就适应了这种生活,你让他们迁徙到别的地方,也未必习惯呢,
东唐的农人终日劳作,不也是为了一口饭一件衣吗?而游牧民族也习惯了,放着牛羊,在草原上载歌载舞的,都有着自己的日子,
早上出了客栈,只见昨晚那伙人开始套车要走了,一个个生龙活虎的,跟拓跋他们打着招呼,看着那健壮的身形,让云乔心里微哂,这么彪悍的民族有什么可担心呢,
他们今天打算上街,去市井看看,走了不多远来到了一条街,能称之为街,就是因为两边有些铺子,还有沿街那两溜的摊子,
东西摆在了地上,人在旁边聊着天,很是漫不经心,东西也都是些皮子,或者短刀一类的,
还有些卖奶制品的,散发着很大的膻味,更多的便是肉干了,看起来黑黢黢的,后面的铺子也都很朴实,基本没多少装饰,卖着一些实用的生活用品,
快要走到头时,他们看到了一家卖地毯的,大多是素毯,可是触手柔软,看起来很暖和,拓跋他们都很喜欢,明睿便直接包圆了,开玩笑,能有巴结的机会可不容易呢,
四国里面,难怪北漠时时的要去骚扰邻国,粮食不够吃啊,可是又人马强壮,干这个事可不就顺理成章了,
出了花镇,这一路不再停留,拓跋他们几个轮流驾车,也没再投店,因为大多的地方都很荒凉,车子一收就回了空间,
有时候云乔白天也坐在马车上,看着两边的风光,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农田,看起来一块块的,
尤其是北漠著名的大雁湖畔,不过这会都是大片的黄土,看来他们每年也只是收一季粮,冬天菜也种的很少,
更多的地方是辽阔的草原,上面散落这一个个的毡包,当然,春天到来之前,牛羊也都栏在家里,喂些提前备好的干草,
十天后,他们站在都城的外面,排着队等待进城,这里的建筑和别处没有两样,城墙高大,门楼巍峨,到底是一国的都城,老百姓的穿着比这一路看来的都好,
进了城来,他们打听了客栈,说是最好的莫过于福客来,找到一看,所言不虚,不光是房间干净整齐,从掌柜到小二的态度都没挑的,他们也照例要了一座小院,虽然贵,可是方便啊,
昨晚,他们已经将平峡谷抓到的人,弄醒后分别审了,可是这些人都不是洪志的心腹,不过是豢养的死士,拼凑了半天,也只弄清了一些,洪志算是北漠皇帝的近臣,他府里有很多的门客,其中能人异士不少,
“看来他手下的能力不小啊,连百日蛊这种罕见的手段都知道,”明睿当时就很纳闷,
“北漠以前有个传说,你们从来没听过吗?”外公看着他俩问道,
传说?云乔摇头看着外公,明睿也是一脸的茫然,
“北漠都城的南边有座大山,里面据说有过仙迹,我怀疑,那里也有遗落的修真门派,我师傅曾说,据传下来的日志记载,那个方位曾经有个大派,叫做御天门,在当时可是顶尖的三大派之一,”
“那跟你们那个比呢?”云乔想象不出,顶尖是个什么概念,
“我们跟人家没比的,”呃,外公的门派还能出个结丹老怪呢,这要是了,看来,这次行动不能大意了,
“不过,因为他们资源厉害,当初走的时候也占了最好的时机,有没有人留下就很难说了,”
“外公,那御天门的人,主要有什么本事,”明睿急于想知道,知己知彼才能不被动啊,
“他们门派当年主修的是剑法,在三大门派中,战斗力是很强的,要不然,也不会全派都走的差不多了,我的师门,当时可是连山峰都没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