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清水秀,天空一片晴朗,山林起伏层层叠叠,如同一条长龙,一眼看不到尽头。
东岭是在北郡之内的几座连绵大山的称呼,这里可以说是北郡最凶险的地方,也是北郡猎户最喜欢来的地方。
猎源镇是数百年前才出现,由于来往东岭的猎户众多,猎源镇的诞生,一开始便是为了方便来东岭打猎的猎户交易所产生。
经过数百年的发现,猎源镇已经有相当的规模,众多商家驻扎在其中,逐渐让这里变得繁华,镇内的建筑为了抵御东岭的野兽前来侵犯,异常坚固,可以说猎源镇是东岭方圆外最安全的地方也不为过。
“来看看,新鲜的黑熊~~~”。
“便宜出了,保证新鲜狮狗~~~”
此时正值傍晚,猎源镇内不时传来猎户吆喝的声音,想要快点出售今天在东岭内猎取的野兽。
忽然六个身穿棕色兽皮,身背箭筒以及三尺长弓的男子走入,他们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些许上伤痕,虽说经过处理,但还是能看的出刚经历过一场战斗。
走在最后的一名大汉,手里拖着两头黑熊,一路走来血迹斑斑,在黑熊身上早已看不到任何生机。
若是仔细注意,会发现两头黑熊原本锋利的牙齿,已经一颗不剩被拔了下来。
走在城中的六人,个个魁梧雄壮,看似年龄已经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但唯独一名十七八岁的少年眼神冷漠走在其中,与其余五名魁梧雄壮的大汉,产生显明的对比。
“重华与石状前去交易,我们在酒店等你们”,此时为首的一名大汉道。
“嗯”,只见队伍中的少年重重点头,眼神冷漠朝前走去,身后一名大汉拖着两头黑熊,一路跟着少年的身后而去。
大汉看到走在前方的少年没有说话,静静的看了一眼少年的背影,他的名字叫石状,三年前加入这支猎队的时,这支队伍还有十多个人,如今只剩下了六个人。
走在身前的少年名字叫重华,也是三年前加入猎队,只是当时重华加入猎队时还是一名不懂事的少年,如今三年过去,变得与这个年龄不符的冷漠。
一年前这支猎队在东岭遭遇数十只狼蛛的袭击,那一战狼蛛以绝对的优势对他们展开袭杀,导致猎队过半的队员死在东岭内。
他们六个人,拼死杀去,逃出东岭时,已经过去了两天。
那个时候没有人能想到,重华能够在狼蛛的袭杀下逃出生天,可事实摆在眼前,让这些在东岭打了半辈子猎的大汉足实佩服,也就在那一天这支猎队的队长,任命重华为副队长。
当时任命时猎队中的队员还有些不服气,但在以后的岁月中进入东岭打猎时,重华的表现老道让人不得不服,就好似经过那次狼蛛的袭杀之后,重华已经变了个人。
“就是这里了,石状你进去交易”,重华抬头看了一眼这家店铺道。
只见店铺内猎户进进出出,门匾上写着“收肉当”三个大字,站在门外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鲜血味道。
在猎源镇内,这种收肉当不止一家,许多商会都在这里开店收购猎物,运往北郡各地出售,赚取一个差价。
在收肉当中的出售的野兽的价格一般都比市面上底,但猎队打到猎物几乎都会在收肉当内出售,因为这里出售方便,不用耗费多长时间等待,这是猎队前来收肉当出售猎物的主要原因。
石状点了点头,拖着两只半丈大小的黑熊进入店铺中,不久之后拿着数十个金币从店铺中走出。
他们今天一天在东岭外围猎杀了两头黑熊,算是运气不错,至于出售获得数十个金币,等见到猎队队长时,自然会平分。
石状走去店铺,把出售黑黑熊获得的金币交到重华手上道:“三十九金币,比昨天的价格高了一些”。
“嗯,我们先去酒店与队长汇合”,重华接过石状手中的金币淡淡道。
石状重重点头,见到身前的重华没有再说话,便跟在重华身后而去。
猎户在猎源城来来去去,大都显得疲惫,如今进入东岭已经不同几年前,想要猎杀一头野兽,都需要在东岭内战斗不少时间,有时还会遇到凶猛的野兽而亡命奔逃。
重华冷静的看着走过的街道,双眼一扫,像是在找寻什么东西,但在外人看来冷漠如同寻找一只猎物。
“行行好,各位大爷行行好”。
“谢谢,谢谢大爷”。
走过的街道上,不时出现一两个乞丐在乞讨,他们大都年纪苍老失去手脚。
重华知道,这些人几乎都是以前的猎户,由于你年纪大了,体力衰弱无法进入东岭之内打猎,为了活下去才会在猎源镇内乞讨。
在路过的乞丐中,重华扫了一眼,发下一个身穿破布,手持破碗,全身肮脏趴在趴在地上的乞丐。
这名乞丐一脸漆黑,沟壑交横,让人靠近便能闻到一股臭起,路过的人纷纷躲避这名乞丐。
“拿去吧”,重华走到这名别人都不敢靠近的乞丐身前丢下一个金币道。
这名乞丐他二年前便认识,当时见到乞丐可怜,便给了这名乞丐一个金币,可能当时乞丐也没想到会有人给他金币,见到金丢在破碗响起,便从地上睁开眼睛,好奇的看着丢给自己金币的少年。
从破碗中拿过金币的乞丐,嘴里含笑,拿着金币艰难的从地上站起来,离开是送给了重华一个干瘪的卷轴,并说此卷轴是他早年在东岭内捡到的,他也不知道有什么作用。
当时重华随意接过卷轴便离开,没想到这张卷轴中,居然记载着一套练体之法,只是这名乞丐可能并不知道,卷轴之中记载的内容,若是知道这是一套练体之法,定然乞丐也不会这般轻易送出。
重华也是回村时,他父亲见到这张卷轴时,才发现卷轴上面记载的是一套练体之法,因为他的父亲早年曾在村内教书,认识几个字。
这二年里,重华按照卷轴里面记载的内容去做,隐隐感觉身体出现莫名的变化,只是这种变化并不明显,所以外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谢谢”,老乞丐看了一眼丢在破碗中,还在跳动的金币道。
“我走了,你好好珍重”,重华头也不会的离开这里。
这二年来,每次看到老乞丐出现在这里,他都会丢给老乞丐一个金币,这几乎已经能够让老乞丐在猎源城中,生活三五天。
一旁的石状看向走在前面的重华,若有所思,他已经不止一次看到重华给予金币这名老乞丐,他没有去问为什么,因为在猎队中的每一个人,心中都会藏着一点秘密。
走过两条街道,来到酒店时,天色已黑,酒店内传出灯光照亮街道。
这家酒店在猎源城中,算是小有名气,虽只有两层,但提供的酒水却不算的上是劣质,足够缓解这些白天在东岭猎杀野兽猎户疲惫的身体。
此时,酒店看起来已经很热闹,不时从里面传出声音,酒气从门口蔓延到街道上。
此刻聚集在酒店内的几乎都是魁梧雄壮的大汉,重华两人进来并没有引起酒店内的人过多的注意,因为每到这个时间都会有许多人来到这里。
重华站在酒店门口,目光一扫,发现酒店内此时已经摆放了十几张桌子,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旁,正坐着四个身穿棕色兽皮的大汉。
四名大汉看到重华两人出现在门口,放下刚要举起酒杯,朝重华微微一笑,像是正在等待站在门口的两人走过来。
其中一名眼角数道伤疤的大汉,眼神对视重华那双冷漠的眼睛,微微一顿道:“重华过来,今日队长请你喝酒”。
他是这只狩猎队的队长,名字叫做李虎,已经在东岭打了半辈子的猎,数年前开始组建这支队伍,一转眼已经数年过去。
三年前重华还小,便来到他这支猎队中,那个时候重华给他的感觉还像是个孩子,直到一年前猎队遇到狼蛛的袭杀,那场袭杀几乎损失了猎队大半的队员,在那场从狼蛛的袭杀中逃出后,重华才开始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嗯,虎这是出售两头黑熊获得金币”,重华来到李虎面前点了点头,顺手把出售两头黑熊获得的金币,放在李虎面前的桌面上。
此时桌子上放着三盆炒牛肉,以及两坛已经被打开的烈酒,六个拳头大小的酒杯放在桌子上,不知何时酒杯上烈酒已经倒满。
“来,尊各位兄弟一杯”,李虎这时拿起桌子上的酒杯,看也不看桌面上的金币道。
“好”
“来”
六人举起酒杯,相互在半空中砰在一起,倒满的酒杯洒落些许酒水,六人几乎同时一干而尽。
“哈哈,哈哈”
就在手中的烈酒一饮而尽之后,六人大笑,在东岭的每一天只有在这个时候,能让他们身体放松,一旦明早踏入东岭,可能又一场生死未知的战斗。
酒过三巡,重华觉得有些疲惫,便独自一人向着酒店二层供人休息的客房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