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人的鱼香在鼻尖萦绕,可惜大刚被禁足之后,已经四五天没来找罗布了,不然在闻到这烤鱼的香气之后,恐怕早就急吼吼的想要吃了。
不过,没有了热闹的大刚陪伴,他也并不感到寂寞,因为还有一个会陪伴他的家伙,虽然这家伙有些高傲,而且大部分时候只有饭点时间才能看到,但这种偶尔见上一面的感觉,其实还是挺好的。
罗布抬起头,一眼就看到了蹲坐在火堆对面,伸着舌头舔着自己嘴巴,死盯着火堆边的烤鱼不放的花花,不禁微微一笑,也不担心这家伙偷吃,起身在附近草丛中提出了一个藤篮,回到火堆边,将十几颗果实放进去,然后提着到河边,在河水中浸泡。
在这河边呆久后,其实多少也已经摸清这河底水草的脾性;它对在水中会动的物体有反应,如果只是伸一根树枝到水中不动,河底水草也不会缠绕上来,如果像他第一次来这里时那样搅动,那些水草就会蜂拥而上。
这也就意味着,人不可能下河去游泳,或者淌水过河,如果只是低头捧点水喝的话,到是可以,而像他现在这样,只是将装着野果的藤篮放进河中不动,也不会引起水草的反应。
至于水中白鱼为何不会被水草缠绕,那就只有让那些专家去研究了,反正他是不会去细想这种事情的。
随着一声哗啦声响,他提起时藤篮落下的河水一下刺激了河中水草,不少绿色的水草叶纷纷脱离水面,想要将提起的藤篮缠住。
然而早已习惯这一幕的他,自然不会出现失误,快速果断的提起藤篮之后,就看着那些水草在距离水面不过十几公分的地方凭空扭动,最后不甘的重新落回了水中。
这一幕说实话,不管看多少次都还是有点起鸡皮疙瘩感觉。
提着藤篮回到火堆边坐下,先检查了一下正在烘烤的烤鱼,感觉已经熟了后,便取了一条,看了眼已经迫不及待的花花,扔给了它,然后自己再拿了一条,慢慢的吃起来。
人与动物的相处方式是不同的,如果是人与人之间,那自然是十分简单,按照常规即可,而如果是人与动物之间,那就必须让人保持着主导地位,而不能反过来,让动物占据主导,否则人的地位在它眼中会越来越卑微,成为予取予求,甚至可以攻击的对象。
就像现在,即便是眼前烤鱼众多,而他只需要吃四条就会吃饱,也不会一下全部让给花花,而是一定要一条一条的,由他亲自给它吃,这样长久以往,便能在花花的心中形成一个固定的主导地位,让它明白,他,是分配食物的一方,想要有食物,就不能挑战他的权威。
这是一个长时间才能培养出的无形地位,尤其在面对纯野生的动物时,更是不能有一点差错,不然为了食物,动物可是会毫不犹豫的攻击人的。
这个过程虽然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但他却乐此不疲,其中的缘由,大概大刚是很难理解了。
罗布吃饱后,花花很快就将剩下的烤鱼给消灭,但它却并没有离开,而是舔着舌头,蹲坐在那看着他。
这就是养宠物的后果,只要饿了,就会找主人要吃的,没吃饱就盯着你看,要是不给它食物,很有可能下次就不来了。
喂了近半个月的时间,他自然是明白这点,所以起身去草丛里取出他改良后的抓鱼工具——一根弯成了U型,足有一米多长的树枝大夹子!
与大刚直接用小石头砸鱼不同,他的抓鱼方法,是将大夹子伸进水里,通过感知,来探查白鱼的方向,然后快速的将鱼夹住,抓出水面。
这听起来有点像是守株待兔的另一个版本,水中待鱼,但鉴于这河中白鱼实在是太多了,这成功率其实比大刚站在岸上,用眼睛看还要高,而且不仅轻松,这方法还有个优点,那就是不会将鱼砸出个血洞,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当然,这方法刚开始时,也有个缺点,那就是如果白鱼反抗太强的话,就很难夹住,然而,经过罗布多次练习,加上对工具进行不断改进;在夹头部多绑一些树藤,增加摩擦力,然后利用巧劲,只要夹住了,趁着白鱼还没反应过来,也不用太大力,就往岸上带,成功率也就大大增加了。
拿了大夹子,又往火坑里扔了几根木头,免得火堆完全熄灭了还要再点,这才举着夹子来到岸边,蹲下,将夹子头部轻轻的,缓缓的伸进河中,免得激起河中水草反应。
被喂了这么久,花花显然也知道罗布这是在为它准备食物,迈着优雅的猫步就走了过来,蹲坐在岸边,盯着碧绿的河面不放,
片刻后,罗布似有所觉,只见手中夹子快速的一抛,一条白鱼便脱离了水面,在半空中扭动着鱼身,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在了岸边。这一番动作,也难免激起水草的反应,大片的水草叶瞬间冲出水面,然后扭动着重新又落了回去。
等水草都安静下来,罗布也不管在河岸上扭动的白鱼,重新将大夹子伸进了河中,静静等待着猎物上门。
就依靠这种方法,很快他就抓了十几条鱼。
它们生命力强大,即便是过去了那么久,第一条被扔上岸的那条白鱼,也依然还在使劲的蹦跶,花花倒是很有自觉的守在一边,不让它们蹦着蹦着就跳回了河里。
经过罗布的喂养之后,它似乎彻底喜欢上了吃熟食,虽然偶尔也能看到它嘴边有血迹残留,但那大概也不过是自己弄了点小零食吃,等到饿了,还是要来找罗布吃熟食。
这种现象倒是让罗布觉得,自己快要将它给养熟了,但大刚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妖兽是养不熟的,证据就是,每次吃完,花花就会转头就走,毫不留恋。
妖兽无情可以说是本性,从小生活在废墟森林中的大刚看得很透,虽有微词,但对此并不生气,只是觉得罗布是在白费力气而已,唯一让他生气的,其实还是因为花花会跟他抢食。
如果是没什么关系的妖兽,肯定早就被大刚给杀了,皮扒了拿去卖;虽然花绒兽的皮因为太小不值钱,肉腌了拿去烤;虽然花绒兽的肉也不好吃,有点泛酸。而花花,却因为有罗布看着,只要罗布不放弃把花花当宠物养的想法,他当然也就不好下手。
于是,每次在白鱼剩下最后一条时,罗布就能免费欣赏到一场****大战,只是别看花绒兽个头小,也不壮,但它之所以能够在危机四伏的废墟森林中生存下来,还没灭绝,靠的就是它们那闪电般的速度。
寻常的妖兽;即便是一些比花绒兽强大的妖兽,在速度上也根本不是花绒兽的对手,就是大刚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打伏击,搞偷袭的话,想要抓住或者杀死一只花绒兽,是件很困难的事。
所以每次争夺最后一条白鱼时,花花便仗着它那娇小的体格,闪电般的速度,敏锐的反应力,跟大刚纠缠,然后趁其不备,将鱼叼走,一头钻进树丛中消失不见,只留下一身爪痕,衣服裤子快破成布条的大刚骂骂咧咧。
这也算是每日难得的消遣,即便每次都显得很狼狈,结果也是输多赢少,但大刚对此却依然乐此不疲,把这当成了一个有趣的游戏,时间久了,罗布都觉得,这大刚估计比他还要喜欢花花。
毕竟每次争夺,大刚能忍住不下重手,最后还要落下一身爪痕,狼狈而归,也就没谁了。
要知道,花花就算再厉害,也只是一只体兽(不会利用光源力量的妖兽别称),对上妖甲绿晶的大刚,真要放手打起来,即便花花仗着恐怖的速度能够逃走,恐怕也要身受重伤——这基本上也就跟死了一样。
不过,妖兽毕竟是妖兽,在看不到大刚之后,花花也就最初那天稍微疑惑了一下下,然后就把每天跟它‘玩’的人类两脚兽给抛到了脑后。估计在它看来,不用每次吃最后一条鱼时,进行一番大战,也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吧?这样能省多少体力!
罗布将处理好的鱼一条条插在火堆外围,再用根木头挑动了一下,让火炭显得更旺一些,然后起身,看了眼蹲在火堆对面看着,等着白鱼烤熟的花花,嘴角微微翘起,离开了空地,钻进了丛林之中,准备趁着白鱼翻面的这段时间里,再活动一番。
记得很多武学,都是武术家通过观摩动物的捕猎动作而发明出来的,像什么螳螂拳、猴拳、蛇缠手、伏虎拳,或者集合五种动物的五行拳等。
像这种用动物取名的拳法,一听就知道是从什么动物身上学来的,而罗布这半个多月来,每天看免费的****大战,多少也受到了些启发,尤其是在发现光源力量的某种特性之后,更是觉得,花花简直就是最好的学习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