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003试探(1 / 1)

“不要杀我!”这句话几乎是孟德尔下意识的喊出的,他不确定这两个人是否喜欢生吃人类的内脏,但他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如今自己撞破猎人生吃魔兽内脏的事情,估计是有麻烦了。本章节由芗`忖`暁`説`網www。XiangcunXiaoshuo.com提供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愿意让人知道自己茹毛饮血的事情,万一传出去名声不太好听。

孟德尔看向举着钢刀的另一人时,握着晶杖的手更紧了一分,若是那两人真的二话不说就对自己动手,自己就是拼着以身死为代价,也要给他们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噢不,是难忘的回忆,终身难忘的回忆。

而那举着钢刀的人见到孟德尔面露怂样,把钢刀横了过来,质问:“你究竟是何人?为何出现在我们的狩猎区?”

咦?我能听懂他讲的话。既然语言相通,就不存在沟通障碍,一切都可以谈了,虽然他说话方式有点奇怪。自己好好说话,他们应该不会为难自己。孟德尔如此想着。

孟德尔急忙道:“吾名孟德尔,只因在这森林中迷路了,不曾想过打扰二位英雄狩猎。你们继续,大可以当我不存在。今天的事情,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呃,这么说来你不是那谜语宗的人?”那手拿钢刀的男子依然是一副很警惕的样子,继续讲到:“既然如此,你自行离开吧。”

听到这句话,孟德尔如蒙大赦,马上就准备出发。

“且慢!”那背着弓的猎人已经走了过来,上下打量着孟德尔,缓缓道:“看你这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孤身上路的话,估计连这森林都不能活着走出去。也罢,既然碰上了,就和我们去营地吧。”

孟德尔知道那背着弓的猎人不会丢下自己了,忽然又想起这人可是生吃动物内脏的家伙呀,不禁有些担忧。不过这份担忧瞬间便消失了,只要他们不是食人部落的就好。又看向那执拿钢刀的男子,好像在征求他的同意。

“我哥说得对,武者讲究积德行善,才能杜绝心幻。”男子将钢刀放回刀鞘中,嘀咕到:“尤其我们这样的冒险者,出九死而得一生。多做一件好事,关键时刻运势便好一分。死神来临之际,命运之神是否站在我这一边,结果可是云泥之别。”

武者是什么?武士的意思吗?孟德尔揉了揉脑袋。

莎丝国的一个魔法师足以对抗上百名武士了,除非哪个武士能够打破万年不变的魔咒,修炼出斗气来。而所谓的斗气,在莎丝国根本就是一个笑话。不知道多少年都没有人修出斗气来了。

可笑的是莎丝国的武术教练还谎话连篇的忽悠,说什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苦修数十载,总会练出斗气的。

当然了魔法师都只当他们是为了学费才这样误人子弟的。总之武术教练给了人奋斗的鼓励,也算是好事。

先前持刀那武者根本就没有出手,这样算来就是拿弓那武者以一人之力击杀的魔兽,这事要放在莎丝国,绝对引起举国轰动。这里的武者会不会每一个都这么厉害呢?

不过这些暂时不用弄清楚,重要的是那鬣狗前额的魔晶。怎么才能拿到那魔晶又不引起这两人的怀疑呢?

“请问……”孟德尔显然有些犹豫,清了清嗓子道:“能不能把那魔兽的头颅给我?”

“魔兽?你是说那条最大的鬣狗吧?你眼力到还不错,那的确是一只魔兽,只不过你要那厮的脑袋做甚?那玩意儿好吃吗?”背着弓箭的猎人满脸狐疑,他完全想不出孟德尔需要用魔兽脑壳做啥,自己的牙口这么好都啃不动。

孟德尔显然不会告诉他们魔法师高价收购魔晶的事,也不可能将晶杖这种武器泄漏出去。

看来只有编故事了。孟德尔已经想好了说法,他虽然不是满嘴跑火车的人,但骗骗禁魔之地的土包子还不成问题。

“是这样的,鄙人对一个女汉子心仪已久。那个姑娘告诉我她喜欢武勇的男子,如若想要追求她,就得先斩杀一头魔兽。只要将这脑袋瓜取回,我便有机会接近她了。至于这魔兽是两位小哥所杀,那这点心意请两位务必收下。”说着,孟德尔就从兜里取出两张莎丝国的纸币。

孟德尔拿出纸币后,立马又想到这里估计已经不是莎丝国的地盘了,便将纸币又放了回去,换成了俩银币,递给他们一人一枚。

金银可是天生的货币呀,国际通用的。有时候用货币去侵略一个国家,比用十万大军都强。

收了好处,那两个冒险者也不好多说什么,默许孟德尔自己动手去切割魔兽的脖颈。

魔兽的头部受过箭伤,好在没有直接伤到魔晶。孟德尔本想将那支箭拔出来,但那支箭卡得太紧,只好折断露在外边的箭杆,莫如头部的就让它安安静静的呆在那儿吧。

洗去血污后,孟德尔将这圆滚滚的东西用黑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有些重,找到机会把魔晶取出来后,就可以丢掉兽头了。

猎人打扮的武者拉开弓弦,将箭头对准了孟德尔。

就在孟德尔起身时,伴随着嗖的一声,一支快如闪电的箭飞向了他。这一箭比猎人之前那一箭还要迅疾!

来不及多想,孟德尔将包裹好的兽头扔了出去,正好砸中了飞来的那支箭。

箭矢直接洞穿了那兽头,速度慢了很多,但要凭借孟德尔的身手躲开,依然是时间不够。

就在箭离孟德尔不足两米的时候,晶杖闪烁起了红光,那已经不再迅疾的箭直接被红光轰成齑粉。红光余势不减,直奔猎人的喉头而去。

那猎人估计是常年与天争命,反应非常迅速,直接蹲到地上。说时迟,那时快,红光打中了猎人的头发,一股焦煳味弥漫开来,传入猎人的鼻子中。

孟德尔非常讨厌偷袭自己的敌人,再次激发晶杖。对待敌人,他不敢留手,否则等敌人近身了,自己只有挨揍的份啊。自己这小身板可不抗揍,大多数魔法师都这样。

“噢!”红光尚未飞出,一根树枝狠狠的抽在了孟德尔的手腕,皮开肉绽。孟德尔吃痛,晶杖脱手,掉到地上。

他不敢去捡地上的晶杖,因为另一人正用钢刀指着他道:“给你最后一次活命的机会,说实话!”

孟德尔看着那冰冷的钢刀,腮帮子都冒出冷汗了。他知道自己今天不讲一些实话是不行了,遂道出实情:“魔兽的前额长有晶石,我管它叫魔晶。我需要用魔晶来造武器。喏,就是地上这货——晶杖。”

“嗯?”猎人和刀客皆是一愣,显然他们不知道魔晶也是有用之物,但他们却目睹了晶杖之威。想来作为晶杖零部件的魔晶,价值也应当不菲。

“你们都当魔晶是废物吗?”孟德尔猜想这块禁魔之地笼罩的范围一定非常辽阔,千里之内都没有魔法师,所以这两人才对魔晶一无所知。如果是这样,只有自己一个买家,就可以低价收购魔晶了。当然先决条件是自己今日幸存下来。

“对了,你们既然不知道魔晶的用途,那你们猎杀魔兽是为了什么?把魔兽的肉当猪肉卖到市场吗?”孟德尔觉得气氛有些尴尬,连忙找了个话题。但他很聪明,丝毫不提猎人生吃魔兽内脏的事。即便他觉得疑惑,但此时此刻,先保命才是王道。

“我想和你谈谈生意。”猎人取下了箭,将弓背到身后,同时拍拍他弟,也就是那个手拿钢刀的男子。他没有告诉孟德尔他们猎杀魔兽的理由,在他们看了,有的东西还不足为外人道。

刀客心领神会,只听见“噌”的一声,便将刀装入了刀鞘之中。拿着刀和别人谈判就有欺压之嫌了,不太合适。

“交易?”孟德尔从口袋里拿出一枚金币,晃了两下,道:“我就这么多了,你们有多少魔晶?”

其实孟德尔身上还有二十多枚金币,但他明白财不露白的道理。这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就算自己死在这里都没人知道。

“不是交易,是生意。”猎人顿了顿,道:“我们之前都是用魔晶来做装饰品的,虽然有一些,但也不多。”

刀客补充到:“你需要的话,可以在我们村子收购,这样我们全村人都富了。我们村人人尚武,很多人都把猎取的魔晶当装饰品。”

真是一群呆瓜,竟然把魔晶当装饰品。不过我倒是可以收到大量的魔晶了。

孟德尔在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下这里的土著,双手一摊,才开口讲:“可是我身上的钱真的不多了,即便想大量收购也是有心无力啊。”

猎人道:“所以我才说这是生意,一笔大生意,我们三人一起做。我们当中介人兼镖师,你先把你的全部钱用来买材料,做出大量的晶杖。在将晶杖卖给刀口舔血的冒险者,钱又回来了,稳赚。”

孟德尔在心里合计了一下,自己第一次收购魔晶时,只要不言明真实的用途,只说是给心仪的对象造一件魔晶连衣裙,就可以将价格压到一个极低的水平。

待自己造出晶杖后,高价卖给那些天天请死神喝茶的人,绝对有销路。虽然这俩货要分一杯羹,但有这俩地头蛇,什么事都方便,看起来办法真的可行。

而且孟德尔有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会造晶杖。也就是说能够出售晶杖的商店只有一家,别无分号。至于这定价权,显然是掌握到自己手中了。

只要自己不教这两货怎么制作晶杖,这两货就不敢谋财害命。谁会狠心杀掉一只会下金蛋的……呸呸呸,怎么能把自己比作家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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