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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三节 初拭锋芒(1 / 1)

兰湘子看着头上长角却在哈哈大笑的子英,更加担忧害怕。

儿子是不是傻了?长期游走在生死边缘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已经超越了一个孩子的心理承受极限,一系列的惊险遭遇对孩子小小的心灵都是超常的刺激,儿子难道真的傻掉了?兰湘子被自己心中冒出来的念头也吓了一跳,强烈的悲伤与失望令她再一次泪奔如雨。

沉浸在狂喜中的子英终于注意到妈妈的反应,他伸手轻轻擦拭妈妈脸上的泪水,说道:“妈妈,我现在已经收服了那条晶龙,能够掌控龙骨刺了,你怎么反而哭了?”

什么,你收服了晶龙,掌控了龙骨刺?兰湘子大惑不解,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不是一直傻坐着吗?可看子英的神态与说话的语调又的确正常。

“妈妈,你帮我好好看看龙骨刺,今后它就是我的一件杀器,谁敢挡道,一角顶翻。”

兰湘子回想起那道诡异地钻入儿子眉心的白光,对子英的话渐渐有几分信了,作为修行者,毕竟她在玉女门也听过掌门师太对魂魄、识海、心神的讲解,但她还是有点儿惊疑不定,如此庞大的一条龙,即使是遗留下的一缕残魂也是非常强大的,也不是寻常魂力所能随便降服的,更何况子英还是一个孩子,其魂魄的成长可以说才刚刚起步,难道就能收服龙魂。

魂魄利用魂力彼此攻击,若魂力不敌对方,其结果就是自己的魂魄被击溃,魂飞魄散,或是被对方的魂魄吞噬,用炼魂秘术同化,成为对方魂魄的补品。这两种情况都是同一个结果,魂魄弱小者像植物人一样傻掉,或是患了‘失心症’一样疯疯颠颠。

但子英说话口齿清楚,思路清晰,断然不象‘失心症’患者,或是植物人。兰湘子稍稍放心一些。

她擦干眼角的泪水,细细观察着出人意料的灵角,灵角通体玲珑剔透,表面看似光洁如玉,实际上却有着繁密精美的花纹,纹路弯曲繁复,但却无比流畅。图案如菊花怒放,如青莲緾枝,细到极致处,又如仕女工笔描红的完美刺绣。

这难道就是以造化之力天然生成的符文吗?还是天然生成的装饰性花纹?兰湘子心中疑惑不解。兰湘子在符箓上并没有多深的造诣,对其中的奥妙无从了解。

看着眉飞色舞的儿子,兰湘子喜忧掺半,龙骨刺虽是玄妙神器,可它毕竟长得不是地方。这半人半兽的样子,的确有伤风雅。爱美是众多生灵的天性,大家对丑陋与怪诞有着本能的排斥。所以那些长相原来丑恶的妖怪,在修行达到大成境界,魂魄之力达到一定的层次后,都会运用“相由心生”的秘法令自己变得俊美。

“英儿,龙骨刺虽好,可你这怪模怪样的,让妈妈很担心。”兰湘子叹息着说,“能不能让龙骨刺如掌中的刀剑一样,随用随出,得心应手,而不是这样怪模怪样的长在头上。”

“这个好办,待我把它用力磕下来。”子英满不在乎道。然后把灵角对准身边的一块看起来比较坚硬的黑石猛地顶了过去。

“英儿不可。”兰湘子急忙阻拦。

“为何不可?”子英止住了动作,忽闪着大眼睛问道。

“这龙骨刺看起来如琉璃制作的工艺品,怎可与顽石相碰,千辛万苦得到,万一损坏,岂不可惜,将来有机会让炼器大师给细细鉴别,物尽其用,看看到底能够炼制什么,以免白白糟蹋了好东西。”

“妈妈,你多虑了,这灵角若连一块小小的石头都能将它碰伤,也是个好看不中用的货色,留它也是无用,没什么值得可惜的,况且真金不怕火炼,今天我就借这块石头先炼炼它,给它号号脉。”说完子英毫不犹豫地撞击上去。

“噗”地一声,灵角似乎毫无阻碍的扎入了这块坚硬的黑石,好似枪扎豆腐。

既没有出现意想中那种硬碰硬特有的撞击声,黑石也没有重锤夯砸般破碎,就这么简单直接地扎了进去。连灵角刺出的洞口边缘也显得比较的光滑,只隐约现出一些蛛丝般细小的裂痕。

子英与兰湘子同时吃了一惊,这如工艺品一般精美的东西竟然表现得如此利害,大大出乎二人的意料之外。

龙骨刺稳稳嵌入黑石中,令子英感觉很不舒服。便拭着用力向外抽拔灵角,但灵角却没有被抽动的迹象。

看起来入石很深。

兰湘子也很着急,提醒道:“英儿,既然龙骨刺比黑石还坚硬,你就把它当杠杆使用,上下左右使劲撬动,试试能不能把石头撑破。”

子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聚气发力,猛力左右上下晃动。狮子摆头一般。

灵角质地天然坚硬,及祖龙的骨之精华凝聚而成,乃是可遇不可求的奇珍,黑石哪里能与它相提并论。况且,直接抽拔用的是蛮力,而上下左右撬动用的是巧劲,喀喀嚓嚓,黑石应声四分五裂。

饶是如此,子英一时也面红耳赤,满头大汗。毕竟年龄太小。

灵角依然晶莹剔透,完好无损。

“好宝!”子英兴奋不已。

“好是好,只是长在额头,如何是好?”兰湘子一时也不知是该庆贺,

子英晃了晃了头顶的灵角,摸了摸额头,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妈妈说的也是,大家都没有角,唯独我有角,可能会把我看作怪物的。要是让灵角用的时候显形,不用的时候就消失,就再好不过了。可硬磕又磕不掉,还是跟晶龙商量商量,让灵角能随心而动。对晶龙小弟来说这应该不成问题,就是有问题,他也要想方设法给我解决。”子英说到最后,语调中多了几分霸道。

“什么,你一个小毛孩怎么能把那条说不定已过了上百亿年的龙称为小弟?不要胡闹,对长辈一定要尊重,说话要彬彬有礼,万不可冒犯尊长。‘人无礼而不立’,你一定要记得妈妈的话。”

“好好,子英最乖,最听妈妈的话,我对晶龙这次以礼相待,不再叫它‘小弟’,恭恭敬敬地称它一声‘龙老弟’,妈妈放心吧。”

兰湘子听了啼笑皆非。

识海中,子英果然像模像样的对晶龙施了一礼,带有几分歉意地说道:“恭喜你又能掌控灵角了,不过,我的血气功不可没,这灵角所有权归你,但使用权一定归我,我要随用随到,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

“只要继续居住在你的识海,能继续享用血气献祭,这灵角你爱怎么用就怎么用。”晶龙很配合地回答道。

子英满意地点点头,语气慷慨道:“自家兄弟,不用客气,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我的你尽管放心使用。”

晶龙听了哭笑不得,心道:这是什么逻辑,我堂堂祖龙跟卖身为奴有什么区别。唉,为了那甘美的血气,忍了吧。

“你也老大一把年纪了,我叫你小弟,的确有点儿太那个了,”子英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好兄弟,就要互敬互重,互帮互助,有福同享,有难同挡,为了表示对你的尊重,从今往后,我要正儿八经地称呼你一声‘龙老弟’,我比你你年幼,你随便称呼我一声小哥就行了。”

“叽吧咙咚锵,”晶龙心里爆了粗口,“我龙界之祖,寿元亿万载,被你个毛孩羔子称为小弟,还口口声声说是尊重,这玩笑能撑破天了。唉,那甜美芬芳的血气啊!为了血气,我只能扔了骨气。”

这小子天生桀骜不驯,资质非凡,突然如此示好,必然又有所求,且看他又提出什么,只求千万别过于离谱,晶龙暗暗思量,满脸堆笑道:“小哥你有话尽管明说,咱兄弟之间不用绕弯子套近乎,有事儿就直说,只要我祖龙能办到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不用赴汤蹈火,没那么危险,”子英摆了摆小手说,“小哥我长相帅气,这灵角外形精美,又无坚不摧,我十分满意,可你让它长在我的头顶,搞得我跟独角兽一样,妈妈说,这有损我英俊帅气潇洒的形象,能不能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用到它的时候,我心意一动,它就立马现身于我的头顶,用不到的时候,它就乖乖地消失。”

晶龙笑道:“自从汲取了小哥的血气,我感觉已基本上能自如的掌控灵角,让它显形与隐身,只不过它隐身时仍然解体成一团精纯的骨气,飘浮于你的识海,只有我的意识能感应到它的方位与形态,而每一次在你的身体显形时,你都要重新经历一次肉皮被生生顶破的痛苦,你可愿意承受?”

“我子英年龄虽小,见惯了刀剑与鲜血,小小的皮肉之痛何足挂齿,就当挠痒痒了,我子英可是要做大事的人,做大事就要杀人,凡是我子英认为该杀的,一个也别想跑掉。”

晶龙听得心里直打哆嗦,小小年龄,口气够大够狠够霸道,想当年,我祖龙也是见过大场面的风云人物,也不敢说想杀谁就杀谁。晶龙心里想着嘴里就不由自主地吐噜了出来:“做大事不一定非得杀人,用血腥手段往往适得其反,须知:仁者无敌。”

“迂腐可笑,妇人之仁,怪不得着了‘无良真人’的道儿,”子英用手点着晶龙的脑袋说,“我说的杀人是杀尽世上当杀之人,并非滥杀无辜,要想打造‘清新的大美世界,’荡污除垢是必不可少的,而杀戮是最有效的手段。那些长着花岗岩脑袋、腹黑如墨的冷血动物,你还幻想着用‘仁义礼智信’去感化吗,除了杀,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当你的修行达到真正至高无上的境界时,也许一缕善念就能感化众生。”晶龙有些神往地说道。

“你现在不想手刃‘无良真人’吗?现在像恶狼一样追杀我和妈妈的人难道不该杀吗?你的一缕善念对‘无良真人’那个层次的修行者顶个屁用。老泥鳅,别跟我唱反调,要学会跟自己的老大保持步调一致。你以前的老大都白当了,那些龙子龙孙恐怕都被你调教成龙威尽丧的绵羊了。”子英有些不耐烦,继而道:“扯远了,快快把灵角从小哥我的头上消失,要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你可明白哥的意思,否则扫地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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