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说过:
色是刮骨钢刀,
酒是穿肠毒药。
一天下午,我、高粱红、侯希望坐在咱家小院吃酒。
高粱红梦想的卖山货小摊床要开张了。一缕阳光之下的她,兴奋得有点过了头,把侯希望给灌趴下,也把自己弄得五迷三道,开始折磨我玩,一只手搂住我大脖,一只手还上蹿下跳,这地方摸一把,那旮旯掐一下,不管脑袋还是屁股,并做出一副娇滴滴的样儿。
我瞥眼侯希望,一把推开她:“你疯啦!”
侯希望咧嘴一笑,站起身说:“我去一趟茅坑。”
高粱红咯咯地笑,嘴丫子一撇:“熊人就是尿多。”
侯希望又瞟我一眼,麻溜儿就走了。
高粱红说:“你挺厉害呀,看看把人家吓的!”
说罢,她靠上我的身子,手指着侯希望背影,已经有点淫声淫气,说:“你傻呀?心咋那么大呢?把侯希望往咱家里一扔,自己蹽得没影没踪的,你就不怕引狼入室啊?!”
我说:“侯希望不是一匹狼,顶大天就是一只小猴子。”
高粱红又咯咯笑了,然后说:“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说得最正确的一句废话,侯希望的的确确是一只小猴子。只是你这傻子忘了一点,不管大猴子小猴子都是分公母的。”
……
委屈时间再倒流一次,回到我带回侯希望的那天早晨。
我急急忙忙出门去找活,站了小半天,又一无所获的回来。
但垂头丧气的我,刚走进大门洞,就看见侯希望捧着一个大麻袋,在高粱红指挥下,步履蹒跚地走出咱家小库房。我莫名其妙,快步走过去,只见一方不大的小院,变成一个收破烂的市场,东放一堆劈材,西堆一垛煤坯,摆满了坛坛罐罐,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
侯希望看见我,马上停下脚步,甚至有点不知所措。
高粱红没看见我一样,冲他大喊:“愣啥神,快干活!”
侯希望嘟哝道:“嫂子,大哥回来了。”
高粱红说:“我眼睛不瞎!”
我迈进院子说:“咱这儿没贴‘动迁通告’,怎么就搬家呢?”
高粱红指着侯希望说:“你让他住哪儿?和我住一个炕上?”
傻乎乎的我,根本没一点心理准备,嘎巴嘎巴嘴,说不出一句话。
有心栽花花不开,
无心插柳柳成荫。
我岂能料到,自己俨然成了革命队伍里的“沙奶奶”,侯希望竟然成了新四军的指导员“郭建光”,咱家自然就变成他常驻的“沙家浜”。然而,这完全违背了我的初衷。尽管我有几句话想要说,但一见高粱红投入如此热情,我无论如何不能卷自己老婆的面子。
后来我说:“这间装破烂的小房能住人吗?”
高粱红说:“咋不能住,快到夏天了,夜里不那么凉。”
这时我娘推开房门,也说:“挺可怜的小人,让他住咱家几天吧。”
一看婆媳俩这个阵势,给我弄糊涂了。我闹不明白,小小的侯希望身上散发出一种什么力量的迷幻药,不但迷晕了昨天夜里的我,而且还弄迷糊了大白天里的我娘和高粱红。
……
每人都不是天上的神仙。
每人心中都有自己小九九。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便明白了高粱红心里的小算盘。她趴在我身上,大气还没有喘匀净,就神兮兮地对我说:“我要留住侯希望这个人,一定好好使用这个小猴子。”
我五迷三道,问她:“咱家不是有我吗?你使用他干啥?”
高粱红一笑:“牛能耕地,驴会拉磨,狗能看家,各有各的用处。”
我说:“啥意思?我是个啥?”
高粱红说:“你是啥你还不清楚。”
我真不清楚,自己在高粱红眼里是牛是驴还是一条狗。
不过我已经知道,高粱红兴奋起来,她得意洋洋向我宣讲起未来的“宏伟”计划,而且越讲越兴奋,待她讲到**时,竟然又忘乎所以,伸过手爪子捏了我家什器一把。
我嗷地一叫:“你打算撅折我的命根儿!”
高粱红说:“我可舍不得,以后我还要用呢。”
小年不知大年之寿。
麻雀岂知鲲鹏之躯。
实际上,高粱红口若悬河、令自己兴奋不已的那个计划,一点不宏伟,也不新鲜,早在几个月前她就这样设想过,曾经和我叨咕过一、二回。她的想法简单、清晰、明了,打算在农贸市场租一个小摊床,然后委派侯希望(从前是我)做二道贩子,专门去她老家那旮旯收购山货,她在家里守着摊子,连批发带零售,大言不惭地声称要搞一个产销一条龙。
“咋样?”
“咋样?”
见我不吱声,她连连扒拉我。
“我们要发财了!”
“我们要发财了!”
到了兴奋之时,她都要蹦起来。
我并没有回应她,只是嘿嘿一笑。
因为我心里很清楚,现在是万众一心挣大钱的年代,连傻子都知道尿炕睡筛子,更何况那些削脑尖的尖人们,还不得一宿宿合不上眼。直觉告诉我,无论买卖大小,如果想挣到真金白银,首先得有一个好脑瓜。我知道自己,压根没长那个聪明的脑子。照我判断,高粱红肯定不是一个买卖人,尽管她好像比我尖那么一点,但也不会尖到地球以外的地方。
高粱红说:“你傻笑啥,也说说你的想法。”
我想了想,暂时找不出高粱红的破绽,只好拿孩子做挡箭牌。
我说:“我俩都出去谁来管清明?”
高粱红吃蹦豆一样:“咱娘啊!”
我一时没听懂,说:“你妈能离开老家吗?”
高粱红道:“不是我妈,是你的老娘。”
我惊讶道:“我娘管自己都难,还能带动孩子?”
高粱红说:“能啊,没见老太太身子骨一天比一天结实。”
她说的话是一部分事实,绝不是全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点神奇莫测的东西,或许这就叫做奇迹。自从我把高粱红娶回家以后,我娘身上也渐渐出现了一点奇迹,如同回光返照一般,老太太的病一天一天好起来,虽说时不时还要咳嗽几声,但是人能走一点远道,大气喘得也匀净多了,甚至有一些剩余的精神头,前几天还去趟大戏院看了一场评剧。
戏票是三婶送给大嫂,由大嫂和高粱红带着我娘去的。
时光运转。只是这个时候,曾经一票难求的剧场已经没落,没几个人再去听戏。年轻人都在玩吉他、听轻音乐、跳迪斯科、唱流行歌曲,或者领女孩子进电影院看通宵电影。剩下几个还没有死去的铁杆老头老太太们,偶尔才会走进空荡荡的剧场里去捧一回脚。
我说:“我娘看个戏、玩玩还成,看孩子怕看不过来。”
高粱红说:“这么大的孩子好看,不会走也不会跑。”
我想想说:“这事我娘说得算,只要她同意我就不反对。”
高粱红说:“那好,我这就去问问娘。”
她性子比我还急,养孩子都不等毛干,**身下了炕。
我见状,逗道:“你这是找我娘还是找侯希望?”
高粱红边穿衣服边说:“找谁你管得着,这得看我的心情如何。”
去也匆匆,
来也匆匆。
拉一泡屎的工夫,高粱红转回来了。
我见她笑盈盈,一脸踌躇满志,就知道我娘答应了她。
说来也挺怪,别人家婆婆和儿媳是天生的一对冤家,不是吵来就是骂,简直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死敌。但哪曾想,我娘和高粱红不但没成冤家,而且两人处得像一对母女,天天混在一起,说说笑笑,总能找出一个话题来聊,啥事还能想到一块,几乎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