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着最新一期的期刊,我缩在图书馆角落看书。
读了一会儿肩颈有些酸疼,放下杂志转了转脖子,不经意抬头,却瞥见一个熟悉的影子。
那只是一个背影,可是我却很有把握认出宽阔背脊的主人--谁让我曾那么喜欢过。
大概是因为背对着我的关系,我的目光十分肆无忌惮,我观察到他旁边坐着一个背影看起来就很漂亮的女生,看过去身高并不高,大概又是可爱型的娇小女生。
因为在图书馆,所以每个人都尽力保持安静,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我只看着他偶尔凑到女生耳边说话,偶尔玩玩手机,就像看一部古老时代的无声哑剧,只有画面却勾起无数回忆。
光是侧脸,便能发现他还是一如以往那样英俊挺拔,嘴上挂着迷人的笑,招蜂引蝶的功力更上一层楼,我甚至看见他对桌有女孩在偷偷看他。
而他那好像会勾人的眼睛更是有股迷人的魔力,好像他的眼中只会看到自己一人。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用了我的青春岁月证明,他的眼里装不进任何人,哪怕他对女友再好,哪怕他再贴心,最终,他还是爱自己比较多。
他的眼里始终只有他自己。
无声笑了笑,低下头继续看杂志,不再继续关注他,毕竟都跟我无关了。
大概看了三分之二本杂志,转开保温杯泯了一口温热水,时间已经五点半,也差不多了。
只带了本期刊,所以桌上很干净,收拾的很快,拎起包包,小心翼翼不发出声音靠上椅子,转身就离开阅读室。
自动门一打开,呼啸寒风迎面而来,吸了吸鼻子把头埋进大衣领口,安于室内的暖气一时间有点不太习惯,国内的冬天怎么可以这么冷。
突然一条围巾圈上脖子,上头还残留着温暖的温度。
抬起头便对上那张莫可奈何的脸,“这么冷的天出门不戴围巾,妳还能再胡涂一点吗?”
男人神色温柔,仔细在我脖子上围上两圈,低下头,是那条我替他祧的深蓝色克什米尔羊毛围巾。
顺手替我拉拢大衣衣领,把一排大衣扣中间我偷懒不扣的扣子一个个扣上,拉起我的手,确认我的手是温热的,才鼓励似的在我头上拍了拍,像哄小孩那样。
看着他的动作突然觉得很开心,张开了手扑上前抱住他的胸膛,在他的羊毛大衣上蹭了蹭,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才搂上我的腰。
可能面对我出奇不意的吃豆腐、讨摸摸习以为常,他除了一开始突然其来的举动稍微顿了一下之外,倒不是很意外。“怎么又突然这么热情想抱抱了?”
吻上他的下巴,“跟你说噢,我刚刚看到我们的媒人欸!”
“媒人?我们有媒人?”
“有啊有啊,就是那个--”
“唉呦,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在做什么?”
听闻声音,微微转身探头望去,看见站在图书馆门口正是一脸兴味的宋皓爵和他的新任女友。
首先出声的是还维持着怀抱姿势的男人,他含笑,“好久不见。”
宋皓爵却一点都不愿意轻轻放过,啧啧了几声,“你这人倒好,出去一年多,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不找我们出来聚聚就算了,无声无息就和学妹在一起也不说。还有,学妹不要以为躲在他怀里偷笑我就没看到,亏我以前待妳不薄,你们在一起竟然没让我知道,你们该当何罪?”
“做人要低调嘛!”
“不管不管,私底下偷偷在一起这罪名可大了,总要给我一个交代。”
我还想说话,男人拍了拍我的背,笑着说:“过几天找上大家聚聚再聊吧。她不耐饿又怕冷,我先带她去吃饭。”
其实我没有这么吃货又娇弱啊!
男人没有给我反驳的机会,寒暄几句就搂着我离开。笑着和宋皓爵道别后,牵着他的手走在大街上,离图书馆有一段距离后我才问他,“怎么这么急着离开?我以为你见到老朋友会想多聊一下。”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问我:“刚才一见到我就这么开心,是因为在图书馆看见他?”
我停下脚步,戳了戳他的胸膛,“喔--你这是吃醋了吗?”
他抓住我肆意妄为的手指,语气有点无奈,“我没有。”
知道这个男人的滴水不漏,没有继续坚持在这个话题上,话锋一转,“我是见到他很开心啊。”
男人不动声色,继续问:“那妳现在觉得他怎么样?”
“他啊,好男人啊。”
看着他始终没有变的脸色,讨厌,不好玩,怎么样都是面不改色。
我才接下去说,“他是一个博爱的好男人,可以当男朋友玩玩,却不适合当老公。他对于我而言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承载着我满满青春岁月的回忆。”
他似乎很满意这个回答,摸摸的我头,然后牵起我的手继续往前走,“乖,妳的青春还没结束,我还在里头。”
谈起那段回想起来有些疯狂有些惆怅的时光,在宋皓爵和何若凤分手后,何若凤心灰意冷没什么联系,而我没有再和宋皓爵有交集,只听说他也离开了补习班,一切错综复杂的多角关系才通通落幕。
后来,那些俗事没能烦得住我,一心一意只放在黑色六月高考。
可能闭关隔绝外界干扰真的能专心读书,成绩如愿达到了申请港大的水平,在学长及师长的帮助下,顺利通过面试,确定自己有大学可以念,只等九月开学报到。
我大概花了两个月到澳洲看移民到那边的小阿姨,住小阿姨、吃小阿姨,小孩和我年纪相仿的小阿姨一家待我很好。
姨丈是做贸易的,而且生意颇大,小阿姨就是个躺着花钱的家庭贵妇。
白天的时候除了自己想要去玩的行程外,就是跟着小阿姨到处跑,各种交际应酬的场合都去,不仅体验到了不一样的风俗民情,还顺便练练自己的听力与口说能力--毕竟在港大上课是全英文授课。
说到港大,其实我再从澳洲回来后,还去了一趟香港,看看我未来四年的大学。
身为已经在那里待了快一年的“在地人”,理所当然我找了陆锋帮我安排食宿。
问我这样随便指使别人帮忙会不会不太好意思?唔,完全不会,他答应过我,如果我到香港完他要负责一切麻烦的大小事。
这个承诺是这样来的:在我拚高考的最后这一年内,我们其实一直都有在联系,起初是他会规律的传简讯,和我分享在那边生活的趣事,出于礼尚往来,我不好意思一直不回人家简讯,偶尔会和他说我日子里的大小事。
逐渐养成习惯后,我们甚至用起EMAIL,就像写周记一样,固定一周我会寄一封电子邮件给他,里面大概就是一周来发生的事情,还有去了哪、吃了什么的照片--这也养成了我到一个地方,总是不忘拿起手机拍几张照片的习惯。
这段期间他陪了我经历很多事情,模考成绩跌下去的低潮、让人羞愧的与好友的男友共进晚餐、好友与男友分手的茫然、高考前最后几天的紧张与失眠。
他在我最紧张那几天,和我说,如果高考没考好,没关系,还有他,他不介意我读几流大学,只要有需要,他都会在。
他在我失眠的夜晚答应我,为了犒赏最后半年的拼命,考完之后带我到香港玩,我只要当个千金,什么都不用烦恼,带着护照和衣服美美的搭飞机就好。
再后来,大学发榜,在打电话回家告诉家人后,我第一个想到的不是阿歙,是陆锋。
我想起了他在忙碌课业之余,还要打电话关心我;在和报告奋斗的夜晚,不忘提醒仍在挑灯夜战的我早点睡觉;在我对自己产生不自信的时候,永远都是那么坚定,告诉我,我很优秀,我比任何人都还要优秀。
我立即打给他,想要跟他分享我的喜悦,电话里,我跟他说我的成绩可以申请港大,他笑着和我说,好,他会在港大等我,但也让我等他。
起初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直到确定面试通过,上港大的时候,他才告诉我,他不再是以交换生的身分待在港大,他会在香港读完学士,乃至于硕士。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可是当下我真的好感动,感动到和他讲完电话走到镜子前,我发现自己的眼眶是红红的,可是嘴角的弧度却是怎么也压不下来。
到香港理所当然是他来接机,在机场看见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丢下行李箱、摘掉墨镜,奔向那个不停灌我迷汤试图温水煮青蛙的男人,然后狠狠扑上他。
我不知道在其他旅客眼里我们到底是什么形象,但我知道那一天我们被人围观,我还看到好多只手机在拍照录像,甚至还有拍手与口哨声。
但最惊讶的莫过于被扑的男人,他大概完全没有想到我会这么热情,顿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
“陆锋,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就这么奔放吗?”
“我在跟你讲一件事,你感觉不出来吗?”
“什么事?”
“我有点喜欢上你了。”
然后他笑了,笑得很开心,大概是认识以来第一次看到他心情这么好。
就在我到香港的一周内确定了情侣关系,离开的时候他抱紧了我,让我在国内乖乖的,暑假他会回国,然后九月再跟我一起飞来香港。
我们在国内过了很甜蜜的暑假,甚至还在暑假尾声正式见家长--不是因为搞出什么人命,而是不幸的没有宿舍,香港房价又高的吓人,我们打算在外面合租套房。
可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让长辈听来不妙,所以我把他带回家,直接给家人见到本人,然后吃了顿饭,饭后我妈以“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语气拜托陆锋在异乡多照顾我,而我爸则是表情阴晴不定,但好歹还算是认可了他。
于是九月我们就飞往香港,开始了新鲜的同居生活。
其中有很多需要磨合的地方,也有过几次小争吵,而初到全英文环境还是有点不习惯,但有个人在旁引导,那种不适应的压力顿时少很多。
我多庆幸有他。
过完一个学期,学校放寒假,我们双□□回国过年假。独自在其他城市住过然后再回乡,那种感觉完全不一样,会想要踏在过去曾到过的地方,缅怀过往,回忆青春。
陆锋说他下午有事,晚上带我去吃饭,于是我便把下午消磨在图书馆中,没想到这么巧,碰上宋皓爵,可能真的有所谓的缘分这种东西。
我是真的感谢宋皓爵,感谢有他,我才能碰上陆锋,我才能以成熟的心态面对陆锋。
我们的幸福快乐有一大部份要归功于在他身上的伤心难过,对于那些往昔,我不悔。
“我还准备跟你青春到八十岁呢,哪能就这么结束!”
“到时候妳都人老珠黄了。”
“我青春的心不灭啊。”
偶有路人看着这一对容貌出色的情侣拌嘴,露出会心一笑,好像他们的无时不刻的热恋填满了冬日的萧瑟,然后甜蜜的声音一路消逝在街的尽头,没有结束。
因为故事才开始。
全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