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家推推滕臻:“看,侯世美的老相好找他来了。”
滕臻对许遇的印象止于两个:兔耳朵以及她的名字。
许遇,邂逅的意思,很美。
侯科出去了,两人就在门口说着话。许遇的手轻轻荡在空中,扬起风的形状。
“我赌十包薯片,这两人铁定有一腿。上次有人问侯科是不是他女朋友,侯科说只是过来还笔记的同学!天啊,他简直是在侮辱我的眼睛。”她在空中嗅了嗅,眼睛里带着闪亮的光:“我闻到了一股奸—情的味道。”
就拿侯科和李之灵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来说,两人分手了,班上极少没人知道他们谈过。要不是滕臻撞到过一次,她估计也会认为这两人只是友好同学关系。现下,侯科和许遇谈了,保密工作依旧做的很好。
滕臻摇头:“我不清楚。”
“那你知道曾沛然和太子有一腿吗?”
滕臻想了想:“曾沛然是谁?”
王丽家无语问苍天:“大姐啊,这是你同班同学啊,贫困生她也申请了,你忘啦?”
滕臻想不起来。
“就刚才下课和朱烈说话的那女孩。”她学曾沛然说话:“朱烈烈,你这星期回家不啦?”
依旧想不起来。
“就那大眼睛的,皮肤很白,我还对你说过她铁定擦了bb?”
滕臻:“bb是什么?”
王丽家妥协了,干脆的指了指:“就那边,穿红衣服的。”
滕臻看了眼:“哦,是她。”
“你不会只看别人穿什么颜色衣服,不看长相?”
“从色彩学上来说,红色和绿色是对头,之间隔着一百八十度,这会造成极强的视觉反差,强烈刺激人的视觉。”
曾沛然穿的是红色外套,内里绿色衬衫。
说了这么多,概括起来六个字:红配绿,赛狗屁。
情情爱爱这玩意儿,果然离滕臻的世界很遥远。
王丽家又问:“那我再问你,侯科和朱烈,你比较喜欢谁多一点?”
滕臻顿住,轻轻拨开遮在额间的发丝:“没有第三人选了吗?”
“没有。”
“这两者没什么可选性。”
目前为止,她只喜欢画画。
王丽家不以为意:“如果是我,我会选朱烈。”
滕臻想问为什么,转念一想,她又是为什么向着侯科?
“朱烈看起来虽然混账,但抛开表象,他算是我们班最单纯的男生了。”
有心眼,不害人。说白了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至于侯科…”王丽家顿了顿:“女人的第六感告诉我他不简单,第七感告诉我他是个情场高手。”她又指指鼻子:“嗅觉告诉我,你和侯科之间有着某种猫腻的关系。”
“他教过我功课。”滕臻快速补充:“三个月。”
“无事献殷勤。你可不能掉进侯科的温柔陷阱。”
“我和他之间的事情有点复杂,但绝对不是男女之情。”
“他更不适合你。”王丽家断言的近乎恐吓:“比牛奶少年还不适合。”
“为什么?”滕臻纯粹出于好奇心理发问。
“你还记得小学课本上捡西瓜丢芝麻的故事吗?”
“记得。”
“如果说爱情是一条路,我们难免会遇到芝麻、绿豆以及西瓜。如果是你,捡到芝麻就认定了芝麻,以后过好日子且看云卷云舒,是苦日子大不了笑傲江湖。如果是侯科,他遇到绿豆时会果断扔掉芝麻,又在遇到西瓜时果断扔掉绿豆。但如果只能捡一样的话,你会三思,捡到了就不会因为它不是西瓜而懊恼。但如果是侯科,在这条路走完之前他的初衷是不着急捡,遇到了下一个,对比着上一个,直到自己称心如意。当然,当他真正走完那条路,一个都没捡,却也不会走回头路吃回头草。这样说,懂吗?”
滕臻没说话,从某种方面,她默认了王丽家的话。
侯科做人目的性太强,同时又很自私。他从不在意自己失去什么,他只分析做什么对自己有利。
来自尘埃,妄想颠覆凡生。这种人,很可怕。
王丽家嗷嗷叫了几声:“好想找人赌十包薯片啊!哦,对了!”她又开始人来疯的兴奋:“辉辉最近怎么不来了?”
滕臻心里涌上了一股小罪恶,却不得不去骗她:“他最近…也许是…因为…功课多吧。”
原话是:“我老觉得每次去找你时,大块头虎视眈眈的瞪着我,有点毛骨悚然。真烦,你什么时候换同桌?”
张朝辉同时也知道,差学生没有权利挑同桌,当即丧气:“以后我不去你们班找你了,有事咱们相约厕所见。”
而后绕到十班这边上厕所,每每在男生厕所门口冲滕臻喊,滕臻一脸生无可恋。
“你们那队太慢了,来来来,站我前面。”
滕臻强调:“我是女的,雌性、阴性、girl,乃至以后是woman。”
“没事,你进去。我守门口,一个影子也不放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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